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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养母被提请批捕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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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昨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4月12日,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李征琴。

  4月3日,有网友爆料称,9岁男童小磊(化名)被养母虐待。两天后,南京警方查明,小磊因未完成养母李征琴(50岁)布置的课外作业,被养母用抓痒挠、跳绳抽打及脚踩,致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红肿。法医初步鉴定构成轻伤。4月5日凌晨,李征琴被警方刑拘。

  昨日下午,小磊的生母张传霞前往浦口区检察院“给表姐求情”,被控制的李征琴是她表姐。

  张传霞向检察院人员介绍,她家经济条件不好,为了给小磊一个好的教育环境,3年前,她将6岁的小磊送养给表姐,双方办了领养手续,小磊在南京生活学习。

  张传霞称,她知道表姐离婚,其孩子也没和她一起生活,不知道领养小磊不符合法律程序。

  张传霞认为,希望表姐能早点出来,“孩子能回到一个完整的家庭。”

  工作人员询问小磊是否想和养母生活、留在南京上学时,小磊点头称是。

  工作人员向张传霞表示,案件还在审查中,之后的工作会听取孩子的意见,结果出来后将通知张传霞。

  虐童事件发生后,小磊被张传霞带回了老家安徽滁州。清明节后,小磊又回到南京读书。目前,小磊和亲生父母在浦口区民政局的帮助下,在学校附近的宾馆居住。

  昨日,浦口区民政局副局长吴女士表示,在收养关系没有解除前,小磊的养父母仍承担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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