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7:书评周刊·长评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B07:书评周刊·长评

平民变屠夫:普通人的罪性和救赎

2015年04月1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平民如何变成屠夫?》

作者:(美)克里斯托弗·R·布朗宁

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5年2月

定价:35.00

  德国后备警察一〇一营500人,在波兰直接开枪屠杀了38000名犹太平民,包括儿童、妇女、老人,其中有的犹太人来自德国,甚至就是来自一零一营的家乡汉堡。

  这群德国警察中,多数原来是汉堡的工人阶级和其他普通百姓,少数是中产阶级下层,都是有家庭有孩子的中年人。这些平民,为什么变成了屠夫?

  普通人屠杀普通人

  迈步跨出队列的举动意味着抛弃同志,承认自己“软弱”或“怯懦”。谁敢在队伍前丢脸呢?

  克里斯托弗·布朗宁教授的《平民如何变成屠夫》一书虽然是一本小册子,读来令人窒息、沉重,就是因为他把普通人的罪恶呈现了出来。这本书是一个标准的案例分析,作者通过资料拼合出二战中的大屠杀事件:仅仅500名的一个番号为“101”的警察营,几乎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一帮人,即汉堡地区的码头工人、卡车司机、仓库工人、建筑工人、水手、服务员、销售员、药剂师、教师、职员……这支杂牌警察队伍,更准确地说,只是一支“后备警察队伍”,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造成了83000多平民的死亡,其中38000人是他们亲身参与枪杀的。作者试图还原屠杀者的心理,力图用社会学的各种理论解释普通人参与屠杀普通人的原因。

  与其说这本书是“二战大屠杀研究”的重要著作,不如说它是人类行为研究的重要著作。一群普通人,穿上制服,对手无寸铁的犹太人围捕并枪杀。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在行刑点,“卡默命令犹太人脸朝下趴成一排”,穿制服的普通人“站在他们身后,按照医生之前的讲解,将刺刀对准犹太人的颈椎。卡默一声令下,子弹齐发。”本书虽然是一本案例分析著作,但仍有力量把读者带入到现场,带入到角色中去。“一开始,我们随意射击。有时瞄得过高,整个头颅都炸开了,脑浆和骨头四处飞溅。”“近距离平射时子弹射入的角度,经常导致整个头或至少后脑颅骨被掀翻,鲜血、碎骨头和脑浆喷得到处都是,溅在射击队队员身上。”……这些今天仍让人呕吐的细节是普通人干出来的。

  “101警察营”在最初执行任务时有过“人性的瞬间”:营长特普“面色苍白,神情紧张,声音颤抖,眼中含泪”,特普还提出一项警员“可以退出”的提议;有12人本能地抓住了特普的建议,没有参加大屠杀;有人坦承行刑任务让他“厌恶”,还有人坦承自己“性格非常脆弱”,有人“开了第一枪,我的精神就垮了”,有人“感到十分恶心不适”,有人“跑进林子里呕吐”;回到营地时,大家沮丧、愤怒、痛苦、震惊,营队供应充足的烈酒,大家食不下咽,却喝得酩酊大醉……但这不足以阻止人性的堕落。如同作者分析的,“如果不能在一瞬间对特普的建议做出反应,他们就失去了第一个机会。”其次,和缺乏思考时间同样重要的因素是,服从一致的压力——对同志的基本认同,以及自己不能站出来、脱离集体的强烈要求。许多警察彼此还不熟悉,迈步跨出队列的举动意味着抛弃同志,承认自己“软弱”或“怯懦”。谁敢在队伍前丢脸呢?

  作者分析说,那些警察们关心自己在同志眼中的形象,远超于他们关心与自己同为人类的受害者之间的纽带。犹太人存在于他们的人类责任和义务范围之外。有些人在行刑过程中退出,他们说行刑过程中生理上强烈的恶心感是促使他们退出的主要原因,但并没有提到这种恶心厌恶背后的道德或政治观念。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在自己的感受与所效忠的政权的本质之间,存在着矛盾”。当杀戮的时刻再次到来,警察们不再“惊慌”。他们越来越有效率,变成了无情的凶手。一个35岁的工匠说:“我努力了,我能做到只向孩子开枪。当母亲领着孩子来受死时,一切就这么发生了。我旁边的人打死母亲,然后我打死她的孩子。因为我说服自己,失去母亲的孩子毕竟也活不长。”

  再一次行刑时“心理负担也极大减轻”,“我记得特别清楚,行刑时,很多犹太人并没被打中致命的位置,没有得到结束痛苦的毙命一枪,就被后一批倒下的人盖住了。”“街上和房子里到处都是犹太人的尸体。”即使受命去流放犹太人,他们也都一清二楚地知道,“流放意味着踏上死亡之路。他们会在某个集中营里被杀。”而这些警察,“随时准备着毫无保留地为国家社会主义的德国倾尽全力。”因此,他们对“年老体弱无法行进者”,“腿脚不好”的人,就地枪决。即使对波兰人,“陌生人或暂时居住在达尔森的人”,“没有足够谋生手段养活自己的人”“穷人里最穷的人”……也都挑选出来枪决。

  普通人的心理和罪错

  我们现代社会集体的每个人可能会成为屠夫。

  读这本小册子,跟读一部纪实报道、一部小说一样惊心动魄。情节、细节的真实残酷,让人毛骨悚然。我们也会不由自主地把自己带入角色之中,我们在其中会是哪一种人?是第一次就本能退出的人,还是后来逃避行刑的人,是靠烈酒把自己变成刽子手的人,还是“射杀犹太人行动的画面”令自己痛苦的人……这种罪恶警察团团长蒙图阿都心知肚明,他的“机密”命令有这样的话:“铲平掩埋尸体的墓地,防止其成为朝圣之地。……各营营长和连长尤其要为参加此次行动的人员提供精神上的关怀。组织晚间社交活动,清除他们对白天任务的印象。此外,还要不断向行动人员说明采取这些措施的必要性。”

  但身在其中的我们仍在变异。有人把杀人当作“吃早餐”,有人把猎杀犹太人当作“每天的活计”,在组织“猎犹”行刑队或巡逻队时,“常常出现自愿参加者过多,以致有些人遭到拒绝的情况。”我们对罪恶之雾霾习以为常:“很多天,卢布林都恶臭冲天,那是焚烧尸体的味道。谁都能想到,大量犹太人在马伊达内克的集中营被火化了。”尽管“令人作呕”,“感到恶心”,警员们仍“能够仔细地观察尸体”,“一名热心的党卫军军官向他们展示了坟坑,以及约4米乘8米大的铁轨‘烧烤架’。”……读这本书让人阴郁、沉重、受难。难怪阿多尔诺说,奥斯维辛后,写诗是野蛮的。

  但阿多尔诺后来又说,人们需要表达。他写诗说,“奥斯维辛以后|活着是对死者的无辜愧疚|蝉翼的爱欲|美丽的诗和祈祷|活活地被钉死在十字架下||奥斯维辛以后|幽灵与幽火的本质|和悲哀与痛苦的脑袋|在践乱的遗迹、寻回|希望的超验之光||奥斯维辛以后|恐怖让我惶恐失措地忘却|却总那么软弱无力|我 不再承受望不到头的幻灭,卑琐和孤独|但地球正板着脸质询暗遣的年华的生存||奥斯维辛以后|焚尸炉的烟囱矗立|美丽的田野,背后是|绚烂的阳光|依旧清新的空气……”

  关于大屠杀,本书作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身为个体的人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规模杀害其他人”。为了解释普通人如何成为杀手,或草根阶层的行凶者成为职业杀手,作者借用了各种理论:阿多尔诺的“权威人格”、斯坦纳的“沉睡者”、津巴多的“监狱实验”、米尔格拉姆的“权力服从”、莱维的“灰色地带”……等等,都或多或少地说明了普通人的心理和罪错。但正如作者所说,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是非常复杂的现象,试图解释它的历史学家都会沉耽于一种自负之中。

  二战结束近半个世纪后,作者奉献了这么一部著作。又近三十年后,即二战结束70周年之际,这本书跟中文世界的人见面。

  70年来,我们中国人也经历了战争、动乱,经历了普通人、平民大众成为屠夫的日常生活。我们在同类的研究和反思中还未能提供相当的成果。因为一如作者所言,后备警察101营的集体行为具有“极其令人不安”的含义。在每个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程度和随之而来的官僚化与分工化,弱化了政策实施者的个人责任感。在几乎每个社会性的集体中,同辈团体对成员的行为都施加了巨大的压力,并设定了集体的道德规范。就是说,我们现代社会集体的每个人可能会成为屠夫。

  “第三帝国”的罪恶与个人责任

  罪恶并非只是积渐而成,它甚至就是由当初、由起点而来。

  这也是作者写作本书的功德所在。他让我们看到了自己成为屠夫的可能和“罪性”,用东方人的话,我们每个人在“集体的逻辑”里都有“命业”,在“主旋律”的歌唱中都会“造业”。一般人以为普通人只是到了特定环境中才成为“屠夫”的,孔子也为此说过,“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但很多人仍在危邦乱邦中如鱼得水,在无道之邦威福富贵。这是身为屠夫而无自知,或说有生而无知于命的结果。孟子说,“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一般人也以为罪恶是累积的结果,即西人说的“平庸之恶”。中国人也曾经观察此种人间灾难罪恶,太史公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何故?《易经》有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但易经这段话后还有一句常为人忽略,“由辨之不早辨也。”这一句话的重要性在于补充了渐进之片面,即罪恶并非只是积渐而成,它甚至就是由当初、由起点而来。可见,善恶之念的辨识顿开同样重要。没有顿辨,渐进之积累或改革就可能是软刀子割人,直到有一天翻脸成为凶残屠夫。

  本书精彩的分析极多,除了上述的各种社会学理论外,作者也未回避强调德国“第三帝国”的罪恶,对社会环境的控诉更是应有之义。然而,对现代社会的定义,对集体中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史”的分析,仍有欠缺之处。即对人性的警惕、对现代性的质疑,以及个人在现代社会有何使命或作为的分析,远远不够。作者笔墨所到,本来可以联系基督世界的“原罪”,联系东方世界的“业力”等思想资源,以为现代人之集体或个体救赎。但作者未能追问普通人的罪责,也未如雅斯贝尔斯那样深思“德国人的浩劫和罪责”,他终篇时仅止于一问,“如果后备警察101营的成员,在这种环境下沦为杀手,又有哪个集体的成员不会呢?”

  在我们中国人的思维里,“生不逢时”固然不幸,但更不幸的是生而无知于命的人。有生有命才能成就一个生命健全的心智和人生,否则如中国人所谓是小猫小狗一样的性命。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普通人的罪性之一即在于不知命而自以为知命,本书中的一个警察如此解释自己成为屠夫:“我以为我能够应付局面,我以为就算没有我,犹太人也不能逃过他们的命运……很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那一切是不对的。”

  更进一步地,传统中国的“大学之道”即君子大人之道,即修齐治平之道。陈果夫曾为此引进现代教育,“小学宜重修身,中学宜重齐家,大学宜重治国平天下。”治国平天下之教育大概可与西人的“世界主义”观念对话。而书中的一名警察拒绝成为杀手也可印证这种“天下主义”或“世界主义”:“由于我从商的经历,尤其因为我的生意已经扩展到国外,我对事物的看法更全面……”

  在现代社会集体逻辑泛滥或主旋律充斥的氛围里,普通人如何才能获得救赎?其实就是我们一再强调的,每一个现代国民都有责任教育自己,进而影响周围的人。这也就是我们东方人熟知的,自度度人,自觉觉他。

  □余世存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