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侠影”汪炜华因质疑上市公司被判损害商业信誉罪入狱,出狱后接受新京报独家专访,谈入狱感受及未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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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44岁的汪炜华,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看守所的大门走出。
此时,距离被带入这扇门,已经过去了一年6个月。此间,大盘从2000点飙到了4000点。
牛市如火,汪炜华无福感受。他回顾说,身处高墙之内,他是A股“最孤独的投资者”。早前,以“天地侠影”为笔名,醉心投资的汪炜华活跃于社交平台,“布道价值投资”。
广汇能源是新疆的上市公司。2013年10月之前,“天地侠影”发表了多篇文章,质疑广汇能源存在财务造假、曲线买卖自家股票等行为。广汇能源转而报案。
“警察来了。”2013年10月,汪炜华在上海的家中,被乌鲁木齐警方带走。一时间,汪炜华案引发了投资者的高度关注——此前,尚未有投资者因为批评一家上市公司而获罪。
从刑拘到开庭、再到宣判,汪炜华案一波三折。最终,他被认定损害广汇能源商业信誉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4月18日,汪炜华在出狱后首度接受媒体采访,他对新京报记者说,1年半的牢狱之灾,除了使他遗憾错过牛市外,是他人生中的一段深刻的经历,“灵魂里,痛在呼吸”。
1 【变化】 “我的手机快被淘汰了”
出来前一天,很多人都很激动,但我已经麻木了。很多人在看守所都会失眠,我从没有失眠过。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汪炜华:4月11日上午10点半出来的。父母跟一个朋友去接我。其实,整个案子给父母和家人的压力很大。等待我出来的时候,母亲一直在流泪。我也感觉十分对不起家人。
出来之后,我们在乌鲁木齐找了一家酒店,坐下来喝了喝茶。
新京报:出来前,心情如何?
汪炜华:出来前一天,很多人都很激动,但我已经麻木了。我的事情已拖太久了。很多人在看守所都会失眠,我从没有失眠过。我始终是一种战斗的状态。
新京报:出来后,你发帖说,手机、微信、QQ,一切都变得有些生疏了。
汪炜华:外面世界变化挺大的。一年半以前,我的手机还算非常好用的。但现在发现它都快被淘汰了;雪球上的网友送了我很多雪球币,雪球币是什么、怎么用,我搞不清。
新京报:现在你微博上的签名是“因公开质疑上市公司广汇能源,在新疆被判‘损害商业信誉罪’入狱一年六个月”,这是你自己改的吗?
汪炜华:签名是我自己改的。外面有很多鼓励我的人。逃避这个标签,何苦呢?
对人生来说,在里面磨练一场不一定是坏事情。
新京报:入狱缘起于你以“天地侠影”为名,发表文章对广汇能源的质疑。为什么要取这个笔名?
汪炜华:天地二字,来自于我之前投资的一只股票,“天地科技”。而“侠影”二字,出自“萍踪侠影”一词。
新京报:有报道称,你具有自动化的专业背景。
汪炜华:我以前在复旦当过一年讲师,从事自动化方面的教学。后来我就去澳洲读博士了。
新京报:你曾经有过海外投资的经历。
汪炜华:我之前在澳大利亚做过矿业股。应该说,这段投资经历是不成功的,因为赶上了金融危机。
失败往往使认识更清晰。所以我认为投资矿业股要倍加谨慎。
(下转B07版)
2 【事由】 “广汇能源将是我的成名作”
前妻不理解我质疑广汇。我想告诉她,我在做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在QQ聊天记录里说,广汇能源将是我的成名作。未曾想到,这句话后来被指控成了我的犯罪动机。
新京报:最初是怎样注意到广汇能源的?
汪炜华:当时在雪球上有一篇文章,描绘广汇能源有多么多么得好。
同时,私募但斌也去广汇能源进行了调研。
新京报:后来检方指控,你质疑广汇能源是为了出名。
汪炜华:我从没有碰过广汇能源的股票,也没有卖空过广汇能源。
检方说,我是为了出名才去攻击广汇。他们出示了我跟前妻QQ的聊天记录。
我在QQ聊天记录里说,广汇能源将是我的成名作。
新京报:“成名作”,这句话应该如何理解?
汪炜华:我说这句话是有前提的。
我那几年做股票没赚钱,前妻不理解我的做法。她认为我在不务正业,一味地陶醉于投资,也不关心爱护孩子。
她也不理解我质疑广汇,毕竟这跟自己股票投资也没有关系。
我想告诉她,我在做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于是,我就说了“广汇将是我的成名作”。
未曾想到,这句话后来被指控成了我的犯罪动机。
新京报:广汇能源方面曾邀请你去调研。为什么没去?
汪炜华:当时家人劝阻我,不建议我去。
新京报:2013年10月12日,你在微博上敲下了“警察来了”四个字。
汪炜华:听到敲门,我以为是送矿泉水或快递的,就打开了门。外面站着的有新疆的警察,有我们小区的片警,还有居委会的人。然后就把我和家里的三台笔记本电脑带走了。
去年5月,三台笔记本和手机都还给我了。
3 【墙内】 “几乎所有在押人员都听说过我”
在里面的时候,我的精神状态非常好。几乎所有的人都佩服我。有一次,我在劳动的时候,碰到一个之前从未见过的犯人。他握着我的手,说知道我的故事。
新京报:今年2月,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你损害广汇能源商业信誉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汪炜华:除了我,此前没有人,因为作为普通投资者去质疑一家上市公司获罪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判决书第9页显示,认定我罪名成立,是由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决定”。
新京报:在看守所的1年半中,心情如何?
汪炜华:在里面的时候,我的精神状态非常好。
几乎所有的人都佩服我。尽管我是博士毕业,但我也不是书呆子,能上能下,能屈能伸。
我还是挺适应在里面的环境。
新京报:里面的生活条件是怎样的?
汪炜华:如果是自己不掏钱的话,伙食就是一碗菜汤,几片白菜叶漂在水上,就两个馒头。我自己订了米饭和菜。一个月的伙食费大概是1000多块钱。
我待的号房大小有26平米,关15到16个人。判决前的一年五个月的时间,我每天都在号房和一个布满铁丝网的放风圈度过,连一个完整的天空都看不到。
新京报:每天的时间如何打发?
汪炜华:每天的生活按部就班,六七点钟起床、整理被子,八点半吃早饭,九点半开始盘着腿坐在床上。就那么坐45分钟,一声不吭。
中午吃完午饭后,开始午休,午休到三点。之后又是盘腿坐着。
晚上电视机来了,看完新闻联播后,有时候可以看到湖南台的电视剧。不喜欢看电视的人,可以打牌或下棋。
新京报:看守所中,别人知道你是因为质疑上市公司而入狱的吗?
汪炜华:几乎所有的在押人员,都听说过我。
有一次,我在劳动的时候,碰到一个之前从未见过的犯人。他握着我的手,说知道我的故事。
新京报:跟别人的关系,处理的如何?
汪炜华:我跟狱友相处的关系还不错。
我自己订的饭,一半要分给那些没钱订饭的人吃。
我后来当了号长,负责管理号房。号房出任何事情,管教都要找我的。
没当号长之前,我没挨过一次骂;当了之后,反而还因为别人出了事情挨了几次骂。
4 【未来】 “我不会投降,也不会停止投资”
经历这一场,我的人生变得更深刻了;气质无非是精神深处美的修炼,而深刻却是灵魂里,痛在呼吸。
新京报:为什么没有进行上诉?
汪炜华:一审结果出来后,法院方面再三询问我是否上诉。我回复,不上诉了。因为还有50天就出去了。
新京报:你在里面牵挂股票投资的事情吗?
汪炜华:过去一年半,我应该说是A股市场上“最孤独的投资者”。
通过新闻联播,我知道大牛市启动了,我却什么都做不了。哪怕我中意的股票涨得很好,我也无法做交易。
大家都在享受牛市赚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却深在牢狱,远离父母,倍感孤独。
新京报:你现在手头还持有股票吗?
汪炜华:我出事之后,父母就把我的股票清盘了。我开始并不知情。有次我问律师,我账户上的股票怎么样了。律师打电话问我家人,再转告我说已经帮我卖掉了。
听说后,我感到很伤心。因为我是做价值投资的。在我的要求下,父母又用剩下的钱帮我重新买入了我向来看好的一只股票。
新京报:你一直认为自己是价值投资者。你的选股标准是什么?
汪炜华:我看中企业本身的价值。我选择的企业,本身必须具备核心竞争力,另外一个是具有很高的门槛,还要看产品的市场地位。
我并不喜欢竞争过于激烈的创新型行业。20年前很难预料苹果的今日,现在诺基亚不行了。谁知道这种变化很快的行业,10年后会是什么格局?
新京报:你被带走的时候,大盘是2000点;出来后,大盘是4000点了。如何看待当下的牛市?
汪炜华:现在的股票太贵了,“阿猫阿狗”都飞上天了。
在很多股民看来,股票就是个代码。现在大量的人积极进入股市,仿佛已经忘记了上次6000点以后大跌的痛苦。
我认为,2000点是一个非常好的行情,那时候放上钱什么都不用管,只要等机会就可以。相反,现在的4000点,人人都赚钱,我却不看好。
这样的判断,取决于是看中一个未来有希望的市场,还是一个未来充满危险的市场。
新京报:出狱后,你写了一篇名为“我不会投降,也不会停止投资”的博文。
汪炜华:我推崇老虎基金的经理朱利安·罗宾逊(Julian Robertson)。他是一位价值投资者,也是我最尊敬的基金经理。所以,我一直用他的照片作为我的头像。
“我不会投降,也不会停止投资。”这也是他说的。
新京报: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汪炜华:我会尽快返回澳大利亚看我的孩子。但我也不会远离A股市场。
新京报:你将如何回顾过去一年半的经历?
汪炜华:我在看守所的时候,坚持记日记。我在日记里写了一段话,以此作为结尾吧。
那段话这样说,“对一个男人来说,比气质更重要的是人的经历。经历这一场,我的人生变得更深刻了;气质无非是精神深处美的修炼,而深刻却是灵魂里,痛在呼吸。”
“天地侠影案”回顾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
以“天地侠影”为笔名,汪炜华在网上发布了《广汇能源资本巨像必将坍塌》、《广汇能源,黔驴技穷》、《广汇能源:曲线买卖自家股票 涉嫌严重违规》等文章。其中,汪炜华质疑广汇能源存在财务造假,借钱给第四大股东张建国、让其买卖自家股票等问题。
●2013年9月
广汇能源向新疆乌鲁木齐警方报案。
●2013年10月12日
乌鲁木齐警方以“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虚假信息罪”对汪炜华刑事拘留。
●2013年11月15日
乌鲁木齐检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汪炜华批准逮捕。
●2014年1月
该案提交检察院,但因证据不充分被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2014年6月
乌鲁木齐天山区检察院对汪炜华案向天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检方建议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汪炜华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2014年8月8日
汪炜华案开庭审理。此时,距离其被捕已过去9个月。
●2015年2月16日
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汪炜华损害商业信誉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4月11日
汪炜华出狱。
■ 当事方
广汇能源:“恶意评判”造成不良影响
汪炜华质疑期间,广汇能源先后发布了多份澄清公告。
其中,2013年8月,在回应“曲线买卖自家股票”的质疑时,广汇能源称,“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某些个人利用网络虚拟身份,屡屡凭借主观臆断对公司进行的恶意评判和谣言惑众行为,已对本公司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公司已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判决书
天山区法院:汪炜华言论超越正确范畴
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本院认为,汪炜华在发布博客文章时,多次使用恶意贬损的语言,并作出确定性结论,其应当明知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论必然损害广汇能源的商业信誉而故意为之。本院认为,汪炜华在其发布的博客文章中,捏造针对广汇能源的虚假信息,并在互联网上予以散布,已超越了发表观点或分析结论的正确范畴。”
□新京报记者 尹聪 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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