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焦点访谈》19日曝光海南国家级贫困县临高县耗资1.3亿建1.7公里长牌坊群。87座牌坊从决策到建成,用了不到两年时间。
一年财政收入仅13亿,人均年收入不到4000元,县政府就敢斥巨资修建牌坊群。此事的尴尬之处更在于,这样一个看起来劳民伤财的工程,竟然能一路过关,通过人大审议,并一马平川地建立起来。
根据临高县副县长的说法,牌坊群的建设遵循了合法审批程序,“先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然后经过县委常委会决定以后,提交了我们党代会,党代会和人大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做出决策,人大审议通过,的确遵循了合法程序。
即便人大通过了,也有必要质疑,当初人大审议通过修建牌坊群的决策时,县政府提供的财政信息透明度是否足够?相关的听证和监督程序,又在哪里呢?
虽然临高县修建牌坊群符合“程序正义”,但它到底是一种真正的程序正义,还是伪程序正义,尚值得考究。实质上,解决滥用公共财政资金的顽疾,应确立公共财政支出科学的论证机制与监督问责机制,所以,在决策时,也应充分发挥纳税人的质询权、监督权。
应看到,此类种种耗费巨资打造的“面子工程”之所以屡屡出现,缺乏对此类“任性决策”的惩处也是原因之一。落在此事上,当地有必要对做出建设牌坊群决策的主要官员进行问责,依法按规处理。
□王言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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