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4个月来审理12起案件,庭审平均用时4分钟;刑事速裁省去质证、辩论等环节,缩短办案期限
|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我对指控没有异议。”昨天上午,在北京平谷法院,4位被告人依次当庭认罪后,法官随即宣判。4起刑事案件的庭审,仅用了6分钟。
与以往的刑事案件庭审不同,此次庭审并未经过质证及辩论环节。作为北京市首批试点刑事速裁程序工作的法院,平谷法院试点4个月来共审理12起案件。12起案件的庭审,平均用时4分钟,均当庭宣判并送达裁判文书。
4案起诉书“打包”宣读
昨天上午10时,4起刑事速裁案件集中审理,被告张某、杨某、陈某和崔某分别被指控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他们并排着便装站在被告席。开庭时,检方对四人一并宣读了4份起诉书,并直接提出量刑建议。
之后,法官逐一询问被告人对指控有无异议,4名被告人依次回答“没有”。与以往进入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控辩双方辩论的程序不同,在被告人认罪后,法官直接作出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到10个月有期徒刑,其中3人被判处缓刑1年,均在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之间。
宣判结束,对于是否有最后陈述,4个人也均回答“没有”,从10点开庭到10点6分闭庭,整个过程仅6分钟。
“从我被抓到今天宣判也就十来天吧。”被告人崔某说,酒后打人后他主动自首认罪,在公安机关阶段便被询问是否同意走刑事速裁程序。得知走这个程序可以早些结案并且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也在认可的范围之内,他便同意了,“我和家人都希望早点把犯的事儿了结”。
防止羁押过长刑期倒挂
审理此案的平谷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武林介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危险驾驶、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事实清楚、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经被告人同意,可以实行刑事速裁程序。
“适用刑事速裁案件在公检法司各个环节都缩短了办案期限,相当于‘开绿灯’,目前最长的从刑事羁押到宣判只用了1个多月时间。”武林表示,根据以往的刑事诉讼程序,即便是简易程序,也需进行法庭调查的质证和辩论环节,加上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和检察机关审查各需一个月,从立案到结案,至少需要两个月时间。刑事速裁程序可以有效缩短羁押时间,以免发生轻刑侦查羁押期限过长,刑期倒挂的现象。
2014年6月27日,北京、天津、青岛等18个城市被列为首批刑案速裁试点。2014年底,平谷区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平谷区关于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细则》,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市首个公检法司联合出台工作细则的区县。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