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7起案件,怀柔两名区领导公款旅游被处分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五一”将至,昨天,北京市纪委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7起。其中包括怀柔两名区领导借考察调研为名赴四川广西公款旅游等。3名局级官员涉案被处分。
本月起,北京市纪委、区县纪委通报案件力度均明显加大。近一周内,北京市纪委已通报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共计15起。在新通报的7起案件中,涉及最多的是公款旅游问题。另外,还包括违规发放福利、大操大办婚庆等,都属于违反八项规定的“老问题”。
■ 部分案例
公款旅游
怀柔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周东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淑霞等人被查明公款旅游。2013年,周东金、朱淑霞等6人以考察调研农业、旅游工作为由赴四川、广西旅游。周东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朱淑霞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首都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晓民等人公款旅游。2013年,经王晓民同意,该校科技处组织相关学院、附属医院、临床研究所及有关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共计112人赴贵阳市召开研讨会,会后组织部分参会人员游览景区。王晓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婚庆宴请
门头沟区雁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杜兴根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3年10月,杜兴根为其子婚庆宴请该镇有关领导、机关干部及下属村干部70人,收受礼金共计26300元。杜兴根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去年5月,延庆县果品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县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鲁明祥,为其子婚庆宴请单位同事及乡镇干部66人,收受礼金共计46000元。鲁明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发放购物卡
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违规发放购物卡和提货券。2013年,鲁谷社区多次用公款为员工购买并发放购物卡和提货券。该社区工委书记崔章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工委副书记迟志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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