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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非法买卖银行卡害人害己

2015年04月2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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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银行卡销售充斥网络,并形成收购、开办、销售、使用“灰色产业链”,为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

  客户李女士来柜台反映,去年底在上网时偶然发现,长期没使用的银行卡竟然可以卖到120元一张。一个在网上打着收购银行卡广告的人声称长期收购银行卡,每张银行卡的价格在120元左右,数量及开户行不限。

  买来的银行卡到底去了哪里呢?民生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对此解释,首先,一些不法分子为逃避法律制裁,不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开办银行卡,而是利用买来的银行卡进行洗钱、诈骗;其次,有些人在进行商业贿赂或给上司送礼时,不愿以真实身份办理银行卡;第三,企业收购银行卡,用以虚开股票账户,通过转移存款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第四,网店店主在开店初期购买银行卡进行虚拟交易,“刷”高网店的信誉度。

  银行卡是能够代表个人身份的物品,将本人的身份证借与他人使用,并同意办卡借用或租用甚至转卖给他人使用,不仅影响到国家的金融安全,而且也给自己带来很多风险隐患。上述行为不仅泄露了卡主的个人信息,更重要的是一旦不法分子用收购来的卡片进行诈骗、洗钱、内幕交易等,持卡人自己可能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此,民生银行提醒广大客户,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是违法违规行为,请珍视个人信用,远离银行卡非法买卖行为。(蔡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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