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看守所“9·2”脱逃案在哈尔滨中院一审开庭;检察机关披露了案发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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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4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面临重刑产生越狱之念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均羁押于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高玉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王大民涉嫌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且系累犯,二人均面临重刑,遂产生越狱之念并形成合意。
高玉伦、王大民经反复商议,二人确定了越狱细节、逃跑路线、逃跑方式等。为确保越狱成功,二被告人又拉拢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羁押的被告人李海伟,李同意共同越狱。
2014年9月2日,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在杀死延寿县看守所一名值班民警后脱逃。李海伟与王大民分别于9月3日和4日被先后擒获。高玉伦则于9月11日被抓获。
三人所涉多案一同审理
检察机关同时还指控:被告人高玉伦2013年12月6日在王某某家饮酒期间因与被害人李某某言语不和,持尖刀捅刺李某某右胸部一刀,后被他人拉开并将尖刀抢下。高玉伦返回家中,又持斧头、菜刀到王某某家,均被他人制止并被随后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被害人李某某经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王大民2013年2月16日晚指使李剑等多人(均另案处理)对居住在延寿县的被害人王某家进行打、砸、恐吓,并在犯罪中致一人轻伤、2人轻微伤。2013年6月26日至9月6日期间,被告人王大民窜至山东省临沂市,在该市实施盗窃犯罪6起,涉案价值157239元。
被告人李海伟因怀疑其前妻与被害人崔某某存在两性关系,遂心生怨恨。2014年3月2日14时许,李海伟窜至黑龙江省延寿县延寿镇新睡眠旅店,持事先准备的菜刀砍崔某某头面部、胸部、腹部、右臂十余刀,致崔某某重伤,李海伟被他人当场制服。
■ 案情回顾
打电话为名要求提审骗开监门
三被告人合力将被害民警按倒在地;用毛巾堵嘴,拳头击打面部
昨日的一审中,检察机关披露了案发细节。
2014年9月1日晚,高玉伦以给家人打电话为名,要求民警段某某提审,段应允。9月2日4时30分许,段某某将高玉伦提出监室至值班室内,王大民随即扭转监室内监控摄像头并将监室门拨开,与李海伟逃出监室,潜至值班室外伺机动手。
高玉伦用段某某的手机与家人通话后,见王大民、李海伟已在门外,便趁段某某不备,从段身后用胳膊勒住段颈部。王大民、李海伟见状冲入室内,三被告人合力将段按倒在地。高玉伦用事先准备的绳子捆绑段某某双腿,又从办公桌抽屉内拿出手铐,铐住段某某双脚,高玉伦、王大民用毛巾猛力堵压段某某嘴部。因段某某挣扎,王大民、李海伟多次用拳头击打段头面部,迫使段停止挣扎。
高玉伦将所戴脚镣打开,三被告人按事先计划换上警服,王大民从段某某兜内翻出钥匙打开前厅大门,三人相继走出看守所。值班武警发觉情况异常,进行询问并鸣枪示警,三被告人迅速逃离。段某某因颈部被扼压及勒压、口鼻被捂压或堵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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