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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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污水的“劳模”咋产生的

2015年05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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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日前,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的张市纺织有限公司,在未补办环保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违法生产遭媒体曝光。但该企业的负责人李某仍被评为越城区劳动模范,而登上光荣榜。可是荣誉称号“到手”仅一天,当地有关部门即撤销了其“劳模”的称号。(5月1日《今日早报》)

  到手的劳模,才一天时间,还没有焐热,就被撤销了,这样的“劳模”够短命的,“五一”节这一天,真不该有这样的新闻。但它却在不该发生的时间发生了。现在,劳模是撤销了,但这件事的不良影响,恐怕不是短时间内能消除的。

  劳模评选,出现如此“乌龙”,当地工会当是很尴尬的。但绍兴越城区总工会负责人的回复公众质疑时,不仅毫无愧色,还振振有词:劳模评选是按照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组织开展的,是经过基层单位和镇街推选,在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经公示后评选产生的。公示阶段,并未接到关于张市纺织有限公司问题的举报。所以,在公示期结束后,最终确定了这份名单。

  《绍兴晚报》报道称,去年9月,“张市纺织”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并建成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绍兴市环保局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牛仔布浆染生产、罚款20.25万元的行政处罚。而上次处罚刚过去半年,“张市纺织”又于今年3月,在绍兴市环保局的一次暗访检查中,被发现的违法产能在未按要求补办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在继续违法生产。

  果真“开门公示”,还会没有举报吗?抛开公示不说,在公示之前,难道不该给劳模候选者认真把关——通过调查核实,该企业家是否依法纳税,是否保障劳动者权益,是否维护好生产安全、保护环境。相关部门只要想审查,就一定能查得一清二楚。

  问题出了,相关部门一脸无事一声“没人举报”岂能推卸责任?两次严重违法记录,与其说是逃过了评选的视线,不如说是根本没有纳入评选的视线。这不是失职又是什么?因此,在撤销了排污水“劳模”的同时,还应检视评选环节的漏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印荣生(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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