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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培国一游”应用法律敲警钟

2015年05月04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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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据媒体报道。成都武侯祠博物馆《前出师表》石刻,被一名游客恶意刻字“路培国一游”,并刻明时间,显示为2015年4月30日。而据网友举报,这个叫“路培国”的,三年前曾在杨升庵的《临江仙》上题字。

  2013年,南京一初中男孩到埃及卢克索神庙旅游,在浮雕上留下了“丁锦昊到此一游”,引发了一场游客文明素养的大讨论。而后丁锦昊表示悔恨,其父母也通过媒体道歉,风波才逐渐平息。

  不文明行为当然应受到公众谴责,但当游客的行为由不文明滑到了违法的地步,如果对违法者的惩戒仅仅停留在公众谴责上,其警示意义又能有多大?

  警方已经启动调查程序,首先应该调查清楚的,是这些字样到底是否是路培国本人所刻,以及刻画的是否属于文物。这样,才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比如《文物保护法》以及国家旅游局依法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等对其进行惩戒。

  游客的高素质未必全是来自道德自觉,很多国家的游客,其文明素养的形成都得益于严厉的法律法规。比如在印度,损毁古迹将处以最高5千卢比罚款,或判处最长3个月监禁,或两项处罚并行。

  对比国外,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未免较为仁慈,从这个角度看,公众需要的不是一声道歉,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严惩。

  □黄齐超(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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