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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性精神病患不能“查而不治”

2015年05月1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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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重性精神病患排查之后,相关的治疗、救助却没有紧接着跟上,这样的排查有多大意义?

  近日,陕西洛川县一有精神病史男子王某某闹市疯狂踢打3岁男童事件引关注。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陕西省级每年仅有500万元精神病防治专项经费,多数市县区无本级配套经费。因经费不足,目前卫生、残联、民政部门每年救助患者合计仅占陕西严重精神障碍录入患者总数的10%左右,仅有1万多人得到了相关救助。另外,陕西近一半的县区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仍处在盲区,全省街道、乡镇级精神卫生机构实际开放床位仅423张,精神科医生仅64名。在王某某所在的洛川县,目前没有一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他的父亲曾经送其到西安治病三四个月,差不多好了,可回来之后病情再次反复。

  新华社披露的这些数据堪称触目惊心,一个省登记的重性精神病患有十多万人,省一级拨出的经费只有500万元,摊在每个人头上不到50元,这点钱别说对精神病患进行收治了,连起码的药物都提供不了,也难怪会有这么多重性精神病患游荡于街头,成为随时引爆的“炸弹”。

  精神病人暴力伤人频发,相关部门不是没引起注意,公安部早在2010年就发文要求各地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摸排核实工作,2011年,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关于做好全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行动。应当说,这样的排查还是有一定成效的,虽然不清楚打人的王某某有没有被查出并被录入名单,但从陕西全省录入10多万人的数字看,相关部门确实做了不少工作。

  可问题是,排查之后,相关的治疗、救助却没有紧接着跟上,这样的排查有多大意义?此次洛川精神病打人事件发生后,洛川在全县范围内精神病患者进行全面排查,承诺加强治安巡逻管控力度。可是,靠“治安巡逻管控”能有效防范精神病患伤人?恐怕靠不住,而且这对于精神病患也非负责态度。

  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不能停留于“查而不治”的阶段。基于公众安全的考虑,以及精神疾病治疗周期长,耗费巨大,家属不堪重负的现实,在国家层面,应尽快明确对重性精神病患的终身免费救治原则,大幅度提高救治经费的投入。据了解,目前在医保蛋糕中,精神病所占用的资金比例连5%都不到,在医院看精神病,最后能报销的比例大约四至五成,这样的比例明显偏低。重度精神病治疗宜实行政府兜底,医保全额报销。

  专家早就指出,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完善的国家,精神卫生投入占卫生总投入比例约为20%,在我国只有1%。对于精神疾病病患尤其是重性病患,不能再将过多照护责任推给家庭,强调并落实国家责任,这才是对患者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负责态度。

  □韩涵(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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