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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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5年05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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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住乱鸣笛还得想办法

  男子周某驾车时,因嫌前方老人走路太慢而狂按喇叭,导致老人受惊吓倒地后骨折。周某因此被老人诉至法庭,最终为自己乱鸣笛而付出2万元赔偿。(5月15《北京青年报》)

  乱鸣笛致路人倒地骨折,实属偶发个案。但乱鸣笛造成噪音污染,已是一种城市公害。由于动车鸣笛是动态违法行为,更是“路怒症”的“症状”之一,此问题虽多发,但现场取证很难,这成为交通管理的难点。对此,除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驾车人的素质之外,交管部门也要严格执法。

  对乱鸣笛尤其是恶意鸣笛行为应顶格处罚,同时,要运用流动电子警察、固定监控设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科技装备取证,并组织交通志愿者作证。

  在强大的执法威力下,那些“路怒症”想乱按喇叭的时候,恐怕得三思了。□马常理(市民)

  小区摄像头竟然是摆设

  日前,我所居住的小区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业主报警后,警方调取小区内的摄像材料,没想到那些摄像头要么没有存储功能、要么没有开启、要么坏了。据物业介绍,摄像头安装已经好几年了,以前,摄像头一切都挺正常的,由于一直以来“天下太平”,物业也就放松了警惕,不再重视摄像头的作用,任其“自生自灭”。

  这让我想起,我父母所住的朝阳某小区,去年有一段时间,停放在小区里的多辆私家车车身不知被谁划成了“大花脸”,经查摄像头监控录像,发现摄像头并没有指向停车场所,而是正对着路边的一棵大树。这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默默无闻”的摄像头在平时很容易被人忽略,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其录像功能显得至关重要,一些小区摄像头是否成摆设,得好好排查了。□赵素芹(市民)

  说好的“乱停必拖”呢

  近日,家住朝阳区朝阳路5号院的市民向媒体反映,朝阳路5号院与7号院之间的辛庄路,不但没有成为打通朝阳路和朝阳北路的微循环道路,反而成了暴堵的路,非法停车现象极其严重,双向四车道的路面被私家车挤得只有两车道。

  几乎每天都要看到有关严重占道停车现象的报道,听到市民对乱停的抱怨。像昨日又被报道的首都机场T3航站楼,落客区的车道近乎全被乱停车堵上的情况,咋就成了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如果执法严密,司机咋敢无视“即下即走 禁止等待自动拍照”的标志牌。管不住如此严重的乱停,城市的道路焉能不堵?

  记得去年市交通委就回应称,今年北京市将加强停车管理,做到“乱停必拖”。这样的“乱停必拖”,啥时才能实打实地实施?□刘桂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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