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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公共场所仍对导盲犬说不

北京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明确导盲犬可乘地铁;但导盲犬乘公交、出入公园等公共场所仍频频受阻

2015年05月2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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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地铁车厢内,珍妮一直趴在陈燕脚边。《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5月1日起实施,明确视力残障者可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5月18日,地铁换乘通道内,地铁工作人员陪同陈燕和导盲犬珍妮通过。 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5月17日下午1点半,视力残障人士陈燕早早地赶到朝阳公园,准备自己的新书签售会。

  但走到朝阳公园南门,陈燕和导盲犬珍妮被保安拦下了。身材高大的保安堵在陈燕面前,珍妮蹲坐在地。这一幕被围观群众拍下,当晚,陈燕将照片发布在微博上。不少网友看到后纷纷转发,并留言发问“中国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接受导盲犬”?

  自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明确,视力残障者可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在许多人看来,导盲犬能进地铁,意味着哪儿都能进了。

  但事实并非如此。

  就交通出行方式而言,目前导盲犬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仍频频受限。至于公园、饭店等公共场所,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入内时被拒,更是家常便饭。

  翻阅此前的法规和条例可以发现,多年前便已有《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作出规定。不过,在具体操作中,往往因为相关条文的语焉不详,而使导盲犬无法正常出入公共场所。

  陈燕们有一个疑问,导盲犬可以坐地铁了,那公交车呢?什么时候才能有一条法规,为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完全打开绿灯?

  5月18日,周一,早高峰已经过去,上午10点的马路上不算拥挤。

  珍妮引导着陈燕一路前行。穿过马路时,面对来来往往的车辆,珍妮不时停顿,向陈燕发出暂停的信号。

  走到天通苑地铁站门前,珍妮突然停下了脚步。这是它曾经11次被拒绝入内的地方。

  “没事儿没事儿,现在没人说你了。”察觉到珍妮的异样,陈燕柔声说道。哄了约有两分钟,一向温顺听话的珍妮才再次抬腿,引领着陈燕向站内走去。

  曾经

  11次被拒绝进站

  第11次被拒绝进站的时候,珍妮哭了。

  那天,被拒绝的方式与之前如出一辙。陈燕和她的拉布拉多犬珍妮来到天通苑地铁站,先是被安检人员拦住,一番“唇枪舌剑”之后,站里的领导说要研究汇报一下。

  珍妮像往常一样趴在地上,和陈燕一起等着汇报的结果。这样的等待,对她和它,都已不陌生。

  突然,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说:“快看,黑狗好像流眼泪了。”陈燕赶紧蹲下去摸珍妮的眼睛,“真的湿了”

  陈燕一把将珍妮抱起,哭着说,“妮妮对不起,以后妈妈再也不带你来地铁了。”

  珍妮也曾成功进入地铁。

  当时,陈燕租的黑车坏在半路,带着珍妮,她试图从积水潭地铁站上车,“我当时心里根本没底,带着珍妮坐地铁从来没成功过。”没想到,这一次,工作人员只是简单问了几句,陈燕和珍妮便得以顺利进站。

  这是珍妮第一次坐上地铁,不过这样的幸运屈指可数,更多的时候,陈燕都在跟地铁站的工作人员争辩。

  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陈燕看来,这是在保障盲人和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盲人可以去的地方,就应该允许导盲犬去。”

  但并非所有人都认可她的观点。“国家有关规定”指的是什么?人们并不清楚。

  “我不管它从哪个站进地铁,从我这里就是进不去。因为没有规定导盲犬能进地铁。”陈燕在自传里写道,曾有地铁站站长如是对她说。

  斗争

  一天“打过6次架”

  与刚来北京时相比,Lucky胖了20多斤,走起路来身上的肉晃晃悠悠的。“许多公共交通不让它乘坐,它只能待在家里。”

  谈及Lucky出行,平亚丽很无奈,“每天出门的时候,我都做好了跟别人‘打架’的准备。”

  她曾经一天打过6次架。

  那天,她从位于石景山的家出发,到东三环的一家银行办贷款手续。坐地铁、换公交、进写字楼,每一处都好像一场“战争”。

  平亚丽用“普法”来形容自己与阻拦者的“打架”,“我每次都要跟他们讲一遍残疾人保障法和无障碍建设环境条例。”遇到不买账的,她就发动身边的群众一起说服对方,或是硬闯。“我也不想这样,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与平亚丽一样,陈燕每天也在“斗争”。

  陈燕的微博以“导盲犬珍妮”命名,现在已经有了8万多粉丝。她基本上每天更新微博,大部分内容都在呼吁让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她会介绍,导盲犬没有攻击性,祖宗八代都没有咬人记录。她还会告诉大家,导盲犬带盲人乘坐出租车不会弄脏车,可以坐在副驾驶的脚垫上,或者由盲人准备一次性床单铺在后座上。

  到现在,陈燕已经通过网络和媒体呼吁了四年。

  去年11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经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15年5月1日起,视力残障者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可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

  “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已经麻木了。”一直为之努力的陈燕没有想象中的惊喜。

  5月18日,天通苑地铁站,通过安检口时,两个年轻的安检员伸出手,拦住了陈燕和珍妮。

  珍妮想要回头离开。这时,陈燕一边发出“quickly(快点)”的口令,一边和珍妮闯了进去。

  接下来的一切变得顺利。闻讯赶来的地铁站工作人员向陈燕致歉,并引导她进入地铁车厢。

  在车厢里,珍妮一直趴在陈燕脚边一动不动。没有乘客不满或是害怕,一位中年乘客听到陈燕进站受阻时说:“导盲犬可以进地铁站啊,有明文规定的。”

  困境

  进不去的场所还很多

  导盲犬坐地铁有了明文规定,不过,这并未阻止其他公共场所对导盲犬说“不”。

  对于导盲犬子龙的主人吴文昊来说,被公交拒绝意味着无法出行。

  吴文昊在顺义张镇经营着一家按摩店,从张镇到城区,她唯一的出行方式是先坐918路公交,再换乘地铁15号线。

  但是,每次站上公交站台,她都会紧张到心跳加快。“我被公交拒绝的概率是百分之百。平时我都不敢去挑战,一个月也就去城区一两次吧。”

  5月6日下午,吴文昊准备乘坐918路时,再次被司机拒绝,司机朝她喊,“狗不行,不能上车,导盲犬也不行!”最终,在乘客的群起劝说下,司机才放行。

  昨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北京公共交通服务集团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知道导盲犬可以坐地铁了,至于是否能乘公交车,目前尚未接到通知。“没接到通知就是不能坐。”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允许导盲犬乘坐公交是根据乘客文明守则,其中规定“不携带危险品和有碍乘客安全的动物乘车”。

  “谁让你们进的?”陈燕清楚地记得朝阳公园保安的责问。

  5月17日,陈燕在朝阳公园举办签售会,活动还没开始,保安便冲过来问。当时,一直蹲在地上听人们说话的珍妮突然扭过头,拉着陈燕朝南门的方向走去。“这是珍妮第一次反抗,平时它都趴在地上一声不吭。”

  经过活动主办方的协调,陈燕终于得以带着珍妮进入公园。但是,公园要求他们乘坐电瓶车去签售会现场,结果不到10分钟就能走到的地方,他们等了1个多小时后才乘车到达。

  事实上,就是在朝阳公园内,一处安检须知上标注着禁止入内的动物,但明确提出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不止是公园,导盲犬不能进入的地方还包括饭店、写字楼等各种公共场所。

  平亚丽曾和Lucky一起在2008年奥运会上传递火炬,但“名气”没能改变Lucky被拒绝的命运。

  5月19日下午5时许,平亚丽到石景山的一家快餐店吃饭。刚推开店门,站在收银台的工作人员就大声喊道:“宠物不能进店。”

  “这是导盲犬,不是宠物。”平亚丽重复着自己曾经说过无数次的解释。

  由于当时店里客人较少,在平亚丽等人找到一处角落坐下后,工作人员没有继续阻拦。

  “这算是运气好的。”平亚丽笑了笑说,出门坐公交或者进饭店都是要碰运气的。

  憧憬

  充分开“绿灯”的法规

  地铁公司一名负责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坦言,《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开始实施,导盲犬进地铁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不过地铁的安全管理方仍有自己的顾虑。

  “主要是现在地铁的客流太多了,我们的安全压力也非常大。”该负责人说,在国内,如何看待导盲犬进入地铁依然存在争议。在允许导盲犬上地铁的外地,地铁管理部门就曾收到过乘客不希望导盲犬同乘的投诉。

  五一假期,中国导盲犬大连培训基地的办公室主任王艳没有休息。她说,每天打进办公室的电话有上百个,“基本上是一个挨一个地接电话,都是盲人打来电话咨询或是申领导盲犬的。”

  王艳介绍,目前全国约有100只导盲犬,北京有9只。“每只导盲犬需要在基地训练一年到一年半,我们会训练导盲犬学习乘坐公交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等出行方式。”

  “目前全国16个省市有导盲犬,大部分城市是允许导盲犬乘坐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的。”王艳说。

  新京报记者发现,近日已有多地下发相关法规文件,为导盲犬出行开“绿灯”。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规定,盲人可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近日通过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石家庄《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乘客携带宠物(不含导盲犬)乘车等情况,公共汽车从业人员有权拒绝提供客运服务。其中,特意注明不包括导盲犬。

  王艳经常与各地的残联联系,据她了解,各地政策的推进往往与当地残联有关,一些地方的残联每年都会针对导盲犬出行提出议案。“北京市残联也应该提出相关议案。”

  新京报记者就此致电北京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知道的跟你差不多”,其他未予透露。

  自5月1日条例实施后,平亚丽觉得自己的腰杆可以挺得更直了,但她仍有担忧,“这个条例是有局限性的。导盲犬要进入公共场所,涉及很多部门。今天地铁让进了,明天不让坐轮船怎么办呢?”

  平亚丽有一个愿望,如果国家能够用一条法规把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这个事儿说清楚,是不是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 链接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十六条 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二十三条 禁止携带活畜禽乘坐公共电汽车、轨道交通车辆、道路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携带训练合格的导盲犬等工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限制。

  A12-A13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贾世煜 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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