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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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格里污染,严惩环保官员还不够

2015年05月24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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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环保部近期对腾格里沙漠地区污染情况排查时发现,仍有企业通过暗设的管道向沙漠排污。对此,最高检已经对四起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进行了挂牌督办。检察机关目前已经依法对甘肃武威市凉州区环保局局长林兴述、副局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长文武、宁夏中卫市环境监察支队原副队长利俊成和环评负责人刘国芳,涉嫌渎职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污染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以腾格里沙漠的情况来说,沙漠腹地都成了“污水湖”,那么不管是地上排污,还是暗设管道,都不叫“偷排”,没有当地政府的睁一眼闭一眼,是无法操作的。也就是说,有多少违法排污,基本就会有多少监管渎职在“保驾护航”。这么说的话,追究相关环保官员涉嫌渎职犯罪的责任,也在情理之中。然而,向腾格里沙漠大规模长期排污的保护伞,是不是仅仅几位环保官员就能撑得起来的,疑问很大。

  近年来出现的严重污染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的发展理念,导致了污染的必然发生。环保官员在其中往往只是帮凶角色,有时,有良知的环保官员还被迫靠边站,由此产生了“环保局长举报污染”的黑色幽默。去年曝光的“湖南衡阳300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受害儿童父母纷纷撤诉,衡东县政府工作人员带着空白的“撤诉申请”到原告家里“做工作”,每天三五批人,有时坐到凌晨,他们威胁“不撤诉就取消低保”,有在政府工作的亲友则可能“丢饭碗”。村民状告污染企业,地方政府如此大动干戈,这就不难看出,当地政府与环保局,谁是污染企业更大的后台。

  对于重大污染事件的处理,追查行政责任和职务犯罪不能止于环保部门官员,地方政府更高级别的官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可能涉及违法违纪甚至触犯刑法的行为,同样要一查到底。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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