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为什么政企联手套取、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屡见不鲜、屡查屡犯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只查不罚,或罚而不严,很难产生以儆效尤的作用。
近日媒体报道,抚顺铝厂与抚顺市国资委涉嫌联手造假,套取5亿国家专项拨款,并导致部分资金去向不明。对此,昨日抚顺市国资委回应,承认造假,但钱都用在老百姓身上了。
实际上,这些资金有没有用到工人身上,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为什么要采取政企联手造假方式套取和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且不敢公开资金的去向。
众所周知,国家对经济薄弱地区、特别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破产过程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完全是为了帮助这些地区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破产企业职工利益不受影响,确保企业破产不产生严重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然而,一些地方却将此当做了侵占国家利益的机会,不惜利用财务造假、人员造假、假破产等手段,套取和骗取国家资金,甚至引发许多贪污腐败问题。
按理,抚顺市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更应当知道如何维护国家利益,如何执行好国家财经纪律,如何维护好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然而,在抚顺铝厂的破产案件中,却充当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元凶,与企业一道,利用造假手段,恶意套取国家专项拨款。很难想象,这样的机构,怎么能够监管好国有资产,又怎么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利益。
更为蹊跷的是,早在去年6月,《新京报》就已经对此事有过报道,指出了抚顺市国资委和抚顺铝厂伪造5427份职工档案,套取国家财政5个亿补助的问题。那么,为什么近一年时间过去了,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处理呢?难道5亿元资金就要这么稀里糊涂地被非法占用吗?
事实上,从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情况看,类似于抚顺市国资委和抚顺铝厂这种政企联手套取、骗取国家资金的问题,并不是个例,也不仅仅发生在破产案件中,几乎所有的国家专项资金,都曾发生过类似问题。如国家审计署发布的《2013年第25号公告: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结果》显示,共有102个项目单位编造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取国家专项资金5.56亿元,其中,不乏格力、TCL、长虹、汉能等知名企业。而国家审计署去年发布的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则显示,共有38个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报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这其中,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联手,是不可能实现的。
那么,为什么政企联手套取、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屡见不鲜、屡查屡犯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只查不罚,或罚而不严,很难产生以儆效尤的作用。就如抚顺市国资委和抚顺铝厂联手套取国家财政专项拨款一样,去年拖到现在,大有拖拖就过关的意思,如此对违规行为的宽纵,显然是个恶劣示范。
所以,对抚顺市的这起造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必须深入调查,查清资金的去向,更要对利用造假手段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进行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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