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
对于“干尸男童”事件,哪怕调查结论仍须查验,十天内无法给出全部真相,那也应实时公布阶段性调查进展,并进行充分解释,而不是给人“新闻断头”的疑虑。
4月底,信阳走失男童变干尸事件遭媒体集中曝光。事发后,当地成立由纪委、政法、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要求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对社会公布。民政部也表示,密切关注此事,指导善后。男童家属被告知,4月30日尸检结束后,相关结果将在10天左右公布。可现在据曝光已近1个月,调查结论仍未如期公布。
近1个月长吗?答案或言人人殊,但对失子后度日如年的男童家属来说,这足以称得上漫长。据家属方面称,他们三次问侦办此案的警方,获得的答复都是“等”,先是“10天出结果”,再是“要半个月”,后来是“还得十天”。若这属实,那涉事警方无异于几度“爽约”。
对等候真相的民众而言,迅疾启动调查后却迟迟无下文,也让所谓调查像是一时的敷衍。这显然难为事件画上句点;若延宕太久,还会让人们怀疑:此事必有猫腻,当初的介入调查表态,只是为了公众视线转移后的“冷处理”。
毕竟事到如今,“干尸男童”事件还有太多待解之疑:原本体质完好的涉事男童,究竟为何在半年时间里骨肉如柴?坊间传言的“他曾遭虐待”是否属实?信阳公安系统是否按规定将失踪报案和捡到孩子信息上传……这些问号,亟待尸检报告和缜密调查取证去还原,虑及其跟当地民政、公安等部门履责表现的紧密关联,调查结果更被提升到了“敢否正视问题”的高度。
在此情境下,涉事调查组理应尽快将调查结果公开,说好的“迅速查清”“及时公布”,不能沦为一句空话。哪怕尸检报告尚需化验核证、其他调查结论仍须查验,十天内无法给出全部真相,那也应实时公布阶段性调查进展,并对调查复杂性进行充分解释,而不是给人“新闻断头”的疑虑。
还要看到,“干尸男童”事件调查迄今“无果”,也算是钻了制度设计的空子:眼下对很多热点事件的调查,目前法规层面并没作“时限”要求,虽然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事件,会被要求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或做出事故认定,但那也是“一定的时间内”。
基于此,有必要考虑在社会治理中增加“舆论督办”的内容,为热点事件官方调查酌情设置“时限”,并明确对逾期不公布调查结果或进展的问责措施。唯有如此,才能在制度性施压中敦促有关地方、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对接公众的真相焦渴。
□午夜侃人(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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