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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尸男童”事件,尸检结论不等于真相

2015年05月29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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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尸检结论也只是种技术性证据,其指向的问题只是所有真相的冰山一角,仅凭这也很难疏解公众对该事件的真相饥渴。

  距信阳“干尸男童”事件被曝光近1个月后,昨日上午,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完成尸检并向家属出具了鉴定结果。结论显示,男童死因系重度营养不良伴褥疮形成及结核病,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排除药物中毒与打死。

  就在昨天,还有不少人在追问,为何不公布相关调查进展。而后没多久,信阳当地警方便向男童家属出示了尸检结论,这虽打消了部分人的“新闻断头”焦虑,但比当初告知家属的“相关结果将在10天左右公布”,要延后了近20天。

  就眼下看,当地警方对尸检结论的“定向公示”,并不等于公布了这个事件的调查结论。事实上,尸检结论也只是种技术性证据,这可能是完整证据链的一环,也是当地警方在其权责范畴内所能公布的信息。

  像上述尸检结论,显示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并非药物中毒或打死,这也只是排除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刑事犯罪。而由于现行尸检结论尽是些医理术语,跟公众想要的“男童有无遭虐待”等事件定性结论有隔阂,导致它所披露的信息,很难拉直一系列的问号,疏解公众对该事件的真相饥渴。而不少网友也只能搞推理式揣测:营养不良就是饿坏的;结核病是没人管所致……说到底,尸检结论指向的问题,只是所有真相的冰山一角。男童死因跟他半年内从胖小子变为“干尸”的成因,还隔着云山雾罩。

  寄养点工作人员有无虐待、施暴行为?失踪报案和捡到孩子信息有无被上传,两个派出所有无按规定分别搜集双方生物检材,并录入全国DNA信息库比对……“干尸男童”事件的疑点,可谓是从头到尾。死因还原,只是尾端的释疑。

  而完整真相,终究需要由信阳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尽快在调查基础上给出权威结论,并公布包括监控视频在内的证据。即便这需要个过程,调查组调查到了什么进度,有无阶段性调查成果等也该及时披露。如果最终查实有关救助站、警方有失职渎职之嫌,那纪委和司法机关等也该启动问责机制。

  这种调查与问责,理应基于制度驱动下的善政自觉:对各地方、部门而言,面对舆论关切的社会热点事件,主动推动真相公开并依法溯责,应成为舆情应对的常态化举措;这也需要在公共治理中多融入些舆情应对意识,对热点事件调查流程与反馈时限进行设计、规范。这样,才能避免某些地方、部门事发后心存侥幸,真相公布如同转陀螺,舆论倒逼一下转一下,舆论遗忘了就冷处理。

  回到“干尸男童”事件上来,公众需要的,是完整的真相。守望这种真相,也是为了助推制度改善:正如新京报此前的社论所言,它应成为建立完善中国版“安珀警戒”机制的契机,而这有赖于当地对真相及时充分的揭开。毕竟,有真相才有反思,有反思才有制度补缺的动力。

  相关报道见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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