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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控烟”需要最广泛公众参与

2015年06月0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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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即便条例再严,罚则加重,仍需要通过民众观念转变和积极行动来实现美好的愿景。比“最严控烟令”更严的,乃是公民的责任意识,舍此,仍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被誉为“最严控烟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北京市包括写字楼、餐厅在内的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均禁止吸烟,彻底叫停所有烟草促销活动。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违规吸烟的,最高将被罚款200元。

  从今天起,北京市所有“有屋顶”的公共场域都将禁烟。在北京之前,已有上海、杭州、广州、天津、深圳等十余城市先后出台控烟条例,不能说这些条例不严,但结果均不尽如人意。“史上最严”的北京能不能名至实归,除了纸面上的严厉条文之外,还有待现实的积极响应。

  人们也发现,此番北京市控烟新规应该注意到了执法及监督的问题,比如,除了相关的执法部门之外,禁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也要履行控烟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的将被处以万元以下罚款;也鼓励一般公众劝阻或举报等等。

  不过,即便条例再严,罚则加重,仍需要通过民众观念转变和积极行动来实现美好的愿景。比“最严控烟令”更严的,乃是公民的责任意识,舍此,仍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京版”控烟条例覆盖的范围空前广泛,凡有屋顶处,甚至包括排队等不一定有“屋顶”的地方,都属禁烟区域,范围如此广阔,仅靠监管者显然管不过来,即便是厉行罚款,恐怕也罚不过来。此前,国内有城市试行对行人闯红灯过马路罚款,结果没有坚持多久就销声匿迹了,原因就在于违法的主体数量太大,仅靠罚并不能令行禁止。

  因此,在禁烟问题上,有必要呼吁最广泛的公众参与,以确保新规能够落地。一方面,烟民们应充分认识到吸烟对自身、对他人、对环境的危害,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放弃这种“自愿选择的不良习惯”。特别是官员、教师、医生等有着较大示范效应的群体,更要严格守法,带头禁烟。另一方面,不吸烟者也有责任积极进行规劝甚至举报,不便或不敢当面阻止的,还可以拨打12320或前往微信平台“无烟北京”投诉举报。

  必须明白,吸烟危害的不仅仅是吸烟者,研究显示,二手烟是7000多种化学物质的复杂混合物,其中含有至少69种已知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二手烟列为致癌物。即使是少量吸入二手烟,也会对健康产生危害。

  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此前表示,控烟条例起到的作用主要还是规劝大家不要吸烟。只有全民控烟才能真正让条例落地。可见,不仅吸烟者应自重,公民也有权拒绝二手烟侵害,而并非事不关己。

  说到底,若想真正收取控烟之全功,关键仍在于民众的习惯与观念能够跟得上法律法规。监督不仅仅是执法部门的事情,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这种担当与责任,既是对公众健康、公共利益的负责,也是真正的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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