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经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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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

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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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企“高福利”岂能“一劳永逸”?

  国资委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效益下降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

  相当一个时期以来,央企的“好工资”、高福利令人艳羡不已,就业时很多人以到央企工作为荣,某种程度上讲,央企成了社会语境下“羡慕嫉妒恨”的代名词。

  若央企经济效益十分可观,适当地提高工资和福利无可厚非, 毕竟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但是若经济效益下滑的情势下,央企的“好工资”依旧“我自岿然不动”,于情于理于法都有点说不过去。

  央企作为国有企业,工资也好,奖金福利也好,理当受到制约,怎能“一劳永逸,旱涝保收”?经济效益好时可以适当地提高工资,经济效益不好时必须 “忍痛割爱”,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分配的公平原则。这些年有些央企的负责人年薪上百万,甚至几百万,有的出现了严重亏损,工资奖金丝毫不受影响,这样做公平吗?

  其实,作为央企理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面临困境,应该在革新、挖潜节约成本上下工夫,不能因为是央企而任凭效益下滑,我的工资“不能动”。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优化资源配置,对那些长期经济效益不好的央企,就应该让它们经受市场的检阅,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该破产的破产,该重组的重组,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市场经济优化配置的要求。要知道,央企再大也是企业,它们不能像机关事业单位那样永远“旱涝保收”,这不符合市场法则。 □李红军(媒体人)

  油品升级成本凭什么转嫁给消费者?

  我国油品质量升级再次提速。据报道,2017年全国的小汽车都将喝上国Ⅴ标准汽油。而因为企业升级改造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成本,所以依据国家发改委此前提出的“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全国汽柴油在油品升级后也将迎来价格的上调。

  “谁污染,谁付费”,这一原则没问题,问题是,油品升级的成本在不在这一概念中?适用这一原则有没有道理?众所周知,中国成品油价格一直是和国际接轨的;而“国际油价”则也一直是硫含量低于10ppm的成品油——也就是未来我们将执行的国Ⅴ标准的成品油的价格。换个说法,中国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但油质不接轨。公众一直抱怨“花最贵的钱,烧最差的油”,就是对这种选择性接轨的吐槽。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油品质量不接轨,实际上等于国内成品油价格高于国际价格。

  其实这不是一个新问题,每次政府部门与石油巨头阔论油价接轨的合理性时,都有舆论质疑:国际市场上是什么油?我们又只能烧什么油?

  自从提出消费者负担七成油品升级成本这个问题以来,舆论不断质疑:消费者原本已经提前在价格上“进入国”——一直在“预支”成品油升级的成本,而垄断油企则因此获得不合理的利润;现在油品要升级到国Ⅴ,还让消费者承担“升级成 本”,这不成了双重成本?

  油品升级,企业设备需要升级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成本,这也是“升级涨价”的一个理由。但这个理由也无法让人接受。首先,技改后增加的资产属于企业所有,为啥让别人埋单?其次,即便从理论上说,企业技改成本也可以转移到产品价格中,但市场买不买账则是另一回事。成品油价已经接轨的情况下还要把升级成本计入价格中,只能是垄断机制才有的逻辑。

  总之,让消费者承担两次油品升级的成本,无论如何是讲不出道理的。□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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