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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去行政化难在治理结构

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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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道变革

  事业单位去行政化,一直在推动,但进展不理想。事业单位领导选任制度要改,但更应让政府朝着有效且服务,而非无限且不放权的方向转变。

  中共中央办公厅6月3日发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已于5月28日开始实施。

  《规定》要求事业单位领导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业界声誉好,说明他有专业威望,因为事业单位是专业单位,如果一个医院的院长、大学的校长,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是很有水平的专家,对于医院和大学来说,在业界地位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如果一个医院院长、大学校长,不是专业的人,反而是做管理出身的,虽然他在管理上可能非常有一套,但对于医院和大学来说,业界地位肯定是有损害的。而且,不懂专业就会从非专业的角度来管理医院和学校,导致医院和大学的考评越来越行政化、表面化。

  《规定》还要求,事业单位领导要逐步加大聘任制的推行力度,一个聘期一般为三至五年,一个岗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十年。这一规定对于去除事业单位拉帮结派恢复其专业至上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如果在一个职位上任职一两年,一般他会处在比较公共的立场上,但一旦任职五年左右,在他拥有的行政权力边上就会形成相对比较稳定的利益集团,若此领导三五年一换,这个利益集团就会相对比较松散,单位的其他利益集团也会比较松散,而且因为有新的领导进入行政权力中心,旧的利益集团就会被新的利益集团所分散。

  《规定》的这些要求,实际上就是通过领导选拔制度的改革来凸显事业单位的专业性、民主性。同时,通过有限任期制来解决事业单位行政权力核心过强导致事业单位行政化压过专业化的问题。这对于事业单位目前广泛存在的外行领导内行、专家墙外开花墙内不香、拉帮结派追逐级别和利益等问题,是非常及时而且切中要害的。

  可以预见,如果这些措施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的进程是会朝好的方向走。钱学森所提出的中国高校为什么出不了诺贝尔奖的问题,就会有一个很现实的解。

  不过,也应看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实际上一直在推动,但进展不理想,反而越来越强化了行政化。这说明,某个方面单一的制度变革是很难逆转事业单位行政化趋向的。要根本上逆转这一趋向,需要改变的是政府管理事业单位的方式。只要相关行政部门还全面掌握着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行政级别,领导职数和任用调配的权力,只要相关行政部门还牢牢把握着学校的专业设置权、招生名额权、分数线控制权、学位发放权等,那么学校就很难去行政化。

  因此,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要改,但更要改变的是政府要变成有效且服务的政府,而不是无限且不放权的政府。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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