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以帮高考生考取大学等名义,骗取近200万元“活动费”;受审时否认没有能力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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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杨某谎称是国家领导人的好姐妹,能帮助高考考生进艺术院校,收取多个高考考生家庭“活动经费”。昨天上午,杨某因涉嫌诈骗,在朝阳法院受审,巧合的是,她的儿子正准备参加今年的高考。
被控以高考录取为名骗了7人
1962年生的杨某大学文化,上午,她身穿黑色薄纱连衣裙受审,打扮入时。其曾于2005年因诈骗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8年释放。
公诉机关指控,杨某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间,在朝阳区以帮助被害人陈先生外甥入伍及女儿考取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为名,骗取27万元;2013年2月至10月间,杨某在朝阳区以帮助被害人孙女士女儿考取解放军艺术学院及进艺术团需打点关系为名,骗取67.1万元。
此外,杨某被指以帮承接工程、唱主题歌、孩子入伍等名义,骗取另5名被害人共计97万元。
受审称被害人孩子基础太差
孙女士一家被诈骗的数额最大。其大女儿小闫说,2013年,妹妹高考,母亲认识了一家文化公司的总经理杨某。杨自称是国家领导人的“好姐妹”能帮忙,母亲便先后给了60多万的“活动经费”。
为何如此信任杨某?孙女士说,杨某看大女儿是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让女儿到她公司上班,没几天就真的成了,于是自己对杨某的能力深信不疑。2013年2月,杨某答应把小女儿弄去军艺,收了几十万“活动费”后,突然又改口说能帮忙上更好的艺校,又要了几十万。全家人就一直等杨的“好消息”。
但同年高考过后,孙家人等了半年,孩子都没有能上学,再给杨某电话,对方不仅联系不上,连微信都对他们“拉黑”,孙家人才知道被骗报警。
“我不认罪。”面对指控,杨某否认罪名,她说带被害人孙女士女儿见过文工团团长,但是姑娘自己考试没过,基础太差。此外,她还称几十万是借款,会退还。“事儿没办成,钱还在我那,是被害人自愿放我这的,第二年还要继续打点。”杨某坚持否认自己没有能力办事。
由于杨某不认罪,该案以普通程序审理,未当庭宣判。
■ 高招提醒
注意三种诈骗手段
1.故意混淆各种不同招生类型的区别。
朝阳法院法官介绍,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除了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一些犯罪分子有意模糊上述各种教育形式在招生方式上的区别,以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录取通知欺骗考生和家长,骗取钱财。
2.声称掌握保送、自主招生等录取名额。
法官解释说,当前部分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具备了一定的自主权,享有“调剂名额”、“定向招生名额”等,但每种名额都有固定而严格的招录程序,并非花钱就能买到。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考生或家长对这些名额的不了解,虚构与高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的特殊关系,谎称掌握内部名额,交钱即可入学。
3.冒充高校招生工作人员身份诈骗。
一些犯罪分子冒充高校招生工作人员,虚构各种招录附加条件,谎称不交费即使达到录取分数线也不能录取,以“活动费”、“信息费”、“录取费”等名义蒙骗考生家长,迫使一些不了解情况的考生或家长被骗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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