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客溪的朝圣》
听溪、观鸟、垂钓、冥思,这种种令自然爱好者倍感熟悉的活动,于迪拉德而言不过是一种年轻而率性的生活方式。她全神贯注地观察自然,却不喜欢被称为自然文学作家。她一视同仁地将大量博物学文本、圣经文本和其他杂七杂八的文化引进来,却能滴水不漏。所有的知识,最终都回归到她在溪边院子里看到的那株“里面有光的树”。换句话说,听客溪是个引子,引出的是无止尽的冥思、追忆与遐想。
《听客溪的朝圣》
[美]安妮·迪拉德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5年5月
这是美国作家迪拉德以一整年的时间对弗吉尼亚州蓝山听客溪进行独自考察后得出的成果,与梭罗在瓦尔登湖的经历类似,作家本人把这一过程称为“朝圣之旅”。一年的时间之中,作家观察和体验植物/动物/天气现象等等,从中发现天地运转的奥秘,并以诗化的语言呈现。
自然 在其间寻求精神的狂野
继爱默生和梭罗之后,安妮·迪拉德是美国文坛上开出的又一朵奇迹般的小花。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1974年安妮·迪拉德凭借《听客溪的朝圣》一书获普立策奖,正好赶在而立之前。据说当年她“年轻貌美,留着长长的直发,笑容可掬”;电话通知她获奖消息时,她正作为二垒手参加一场垒球赛。
这似乎使人觉得吃惊,就像这本书本身一样,存在一种奇异的悖论。这个年轻姑娘文字精致优美,可是她开篇就在讨论伤痕、血和玫瑰等艳丽惊悚的话题;穿过听客溪宁静或狂暴的溪水,丰富动人的自然景致始终与哭泣、死亡等圣经主题纠缠不清。然而归根结底,迪拉德以一种大胆和坦率,赢得了众多乃至是非圣经语境下的读者的喜悦和信赖。
《听客溪的朝圣》并未因充斥全篇的圣经和其他文献背景而受读者本能的拒斥,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迪拉德蓬勃的生活热情。无论书里还是书外,她都是那么张扬而恣意:“我毫不畏惧上帝而冲了进去,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拥有一切该有的放逸,来与世间最伟大的主题交锋。我毫不畏惧人而冲了进去……我恐怕也遭遇了年轻人的障碍:喜好华丽的句子,并且总以为还不够华丽,直到做过了头。”
事实上,她一直清晰地意识到她所寻求的精神中那份狂野和挥霍。但是“我们不得不过分”,因为“创造本身就是一种挥霍。在创造最初那奢华的一举之后,宇宙依然光做奢华的买卖,在亿万年的虚空中,掷入错综繁复以及庞然巨大之物,以永远新鲜的活力,于无度的挥霍之上再堆积奢华”。创造本身是一个巨大的主题,宇宙则是亘古不变之谜。迪拉德用多重比喻来表达内心的疑惑:宇宙伸展成一匹布,庞大无比而又微妙,以崭新的方式发出无比的力量,而我们只能盲目地摸到布边而已;宇宙是一个头尾相连的结,一个既无头又无尾的甜甜圈,没有手可握,也没有边可用来解结;一切都流动得如此狂乱无章,像那条小溪,一切都以如此自由且边缘的混乱方式涌现出来。
如何打开这结?迪拉德试图以一种献祭的虔诚来参透宇宙与生命之本质。在庞大而令人不解的浩瀚时空中,她将自身化为一柄木制的箭杆:“我就是那箭杆,让这片天空中突如其来的火光和裂痕在身上划过,而这本书就是一路溅洒的血痕。”敏感与神经质是同义词。尝试借助精神和思想本身的力量来接近宇宙本质,往往被视为与迷狂和疯癫状态相去不远的危险之举。一往无前而又肆意奔放地听任感官去体会自然,这一行动本身令人欢欣又恐惧不已,就像每日在听客溪边上演的剧场。
自然界中充满恐怖的、非道德的事实。譬如被巨型田鳖吸干了血肉的青蛙皮囊崩塌下陷、春天里蚂蚁密密麻麻地爬到鸟窝里刚孵出的雏鸟身上一口口地啃食,以及幼小的麝香鼠咬住母亲奶头,碰到母亲突然潜入水中时掉下来淹死。这些画面“令人着迷,无法移开视线……因此无论有什么样的后果,我都愿意承担——这完全是因为我想知道会发生了什么事。我想要参与秘密。”
然而自然有所显有所隐。灵魂只有将自己放空,才能回到纯真的状态,看到没有理性缠绕的世界,也就是亚当尚未为万物命名前的伊甸园。迪拉德告诫我们,要回到感官,纯纯净净地看。她用溪水般活泼跳跃的思维和文字拉拽着我们,让我们像在空球场上于静默之中看棒球赛的人一样,心不在焉又心神恍惚——只有在善于观看的人面前,充满灵性的“鱼”才会显现。
迪拉德带着一种耐人寻味的天真,叙述如何与溪边觅食的苍鹭对峙,如何一动也不动地站在灌木丛中,屏息以待警戒的麝香鼠出现,一直到“忘记自己,忘掉小溪,忘掉时日,一切都忘掉,除了静止的琥珀深水”。野生动物的存在本身,以及真正看到它们的一刹那,都令人不由自主地大声欢呼。因此“光是张开眼睛观看,就是多么宝贵的一件事”。
社会 在自然中消化它的文明
读《听客溪的朝圣》时,你会经常怀疑迪拉德是不是读过《庄子》,那种物我两化、浑然忘我的状态,与化蝶的庄周一般无二;再或者她直接继承了奥维德的《变形记》,这里的每一种生物,都不仅作为其自身而存在。这一秒它在这里,下一秒就会变幻,融入浩茫得近乎残酷的宇宙中。
一方面,迪拉德教我们忘掉人类价值,化为“一颗透明的珠子”去看自然界,可是另一方面,她又声称不得不将人类的价值观念带到溪边来拯救自己,“不让自己变得太残忍”。她不停地思索和叩问,同时用最诗意华丽的语言来表述内心飞速流动的欢喜与疑惑。“这世界性灵上的天才,普遍地都发现心思的混浊河流,这条永不停息、琐碎杂事和垃圾的流水是无法堵住的,若想堵住乃徒费力气,可能导向疯狂。”只有诗人的文字才跟得上意识的节奏。迪拉德的文字灵动如溪流中的蝌蚪,又如沙漏中的细沙,它从指缝间溜走,当你回首看时,看见的只是一摊飞逝的时间。
迪拉德通过溪水,消化她从书本上读来的和文明社会中得来的科学知识与人文教育,然后以其明媚而瑰丽的方式,将一切宗教的或科学的背景,如漩涡般通过某个触动人心的事物快速犀利地呈现出来。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是苹果树下的牛顿,菩提树下的佛陀。我是威尔逊,在云室里眯着眼睛追踪电子的路径;我是雅各,在毗努伊勒与天使缠斗。”
迪拉德显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自然爱好者,“朝圣”对她来说或许更多是字面上的意思。所以她会丝毫不以为然地说出这样的话:“我好怕会看完,会把所有想看的都看遍,最后逼得只好去学认野花,才能保持清醒。”在冬季,她总要回到屋内去写作,就像中世纪的隐士一般冥思。“冬天我在户内绽放,像一朵不该开花的连翘;我闭户乃为开展。晚上我阅读写作,一些一直不懂的事都弄清楚了;一年里其他时间里种下的东西如今收成。”
如迪拉德所说,书中确实存在“四季”这样一个时间线索。然而春天是什么时候来的?春天来临的时候我们真的在场吗?我们和迪拉德一样,总试图在这浩大的茫然中抓住什么,所以一再回头去想,反复翻看前后章节,确保并没有漏掉什么。然而无论何时翻开到哪一页,似乎都无关紧要,就像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走到听客溪边,“跟随自由的水流来过活”。不管情愿与否,我们始终活在当下。
迪拉德的文字是个谜,引诱你开动同样丰富的想象力去理解,并不自主地试图用同样感性且富于张力的语言去描述。如果没有足够的勇气,千万不要被反舌鸟划过天空的姿态和春天里茎的卷曲所迷惑,贸贸然地闯进迪拉德的文字里来。你需要时而放慢节奏,慢到心电图上一片平直,才能保证溪底机警的鱼儿不受惊扰;你需要时而加紧步伐,否则会跟不上叙事节奏,迪拉德像所有才华横溢的诗人作家一样,兜里揣着一堆卡片,迫不及待要将一切一股脑地塞进有限的篇章。
世事匪夷所思,又总在情理之中。无论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还是我们对文字本身的喜好,都在经历周而复始的循环。迪拉德的书曾经如投入溪水中的石子般激起巨大涟漪,中译本最初登陆中国市场却遭遇滞销。而如今,随着某种新潮流的来袭,它又来了。这一次,或许会有新的希望。□熊姣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