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特刊之跨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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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权利也是义务”

徐景和:当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公众利益 宗庆后: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订立标准,订立标准的过程中要多听取企业意见

2015年06月1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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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需要从理念、制度、机制等多维度进行推进。——徐景和
要建立和利用好权威信息发布渠道,对社会上流传的伪科学甚至是谣言及时澄清。——宗庆后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格局,作为维护食品安全的两个最重要的主体,政府和企业无疑肩负着更多的责任,双方的接触也最为频繁密切。

  在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应该如何配合以形成食品安全共治的合力?对食品安全的一些共性问题,政府和企业的看法又有哪些契合和差异?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之间展开了一场跨界对话。

  食安现状

  大型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基本有保障

  新京报:如今许多百姓对食品安全感到忧虑,如何正确看待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

  徐景和:新时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薄弱,食品安全风险复杂,食品安全形势仍然较为严峻,食品安全监管仍然需要攻坚克难,奋力前行。

  宗庆后:应该说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来讲是好的,首先我们的立法也好、执法也好,整个监管体系已经是世界上比较严格的了,政府这些年也花了比较大的精力和财力在抓食品安全问题,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效。

  其次我们的食品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在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工艺设备和监管手段等各个方面,都已经向世界一流水平看齐,应该说大企业的产品质量还是有保障的。目前我们感觉问题比较大的还是一些小企业,管理和技术都比较薄弱,政府的监管恐怕也无法面面俱到,因此这个环节的问题可能会相对比较大一些。

  政企配合

  保障食品安全,政府企业可以广泛合作

  新京报:政府和企业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应该如何配合?

  徐景和: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决定了政府和企业之间既有对立的一面,更有统一的一面。当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一致时,政府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当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要坚定不移地维护公众利益。这是处理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一般原则。

  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政府和企业拥有广泛的合作领域。在食品安全方面,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倡导科学的治理理念,建立完善的治理规则,创造良好的治理环境,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提升食品消费信心。企业的主要义务是严格执行法律和标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履行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全。在有效应对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标准、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政府和企业之间可以有机互动、密切配合。除依法严格监管之外,政府还应当通过简政放权等举措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

  宗庆后:我认为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企业对于政府的工作是非常支持和配合的,政府的要求我们都积极地去落实,同时我们也希望政府能够支持企业的工作。

  我想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订立标准,并对企业进行严格监管,那么在订立标准的过程中我认为要更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于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政府要及时进行指导与协助,比如最近很多企业都遇到了网络谣言问题,作为企业我们就非常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澄清事实,为企业正名。

  面临困境

  监管力不足,审批制度需改革

  新京报:从各自的角度出发,目前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会遭遇哪些困境?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是什么?

  徐景和:一是食品安全风险复杂、高发。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更加广泛、复杂、叠加、高发,食品安全风险的防控难度更大。

  二是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产业发展水平问题,也有社会诚信发育程度问题;既有监管体制机制方面,也有科技发展水平问题。

  三是基层监管能力明显不足。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而基层普遍存在监管资源、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

  宗庆后:从企业角度来看,我们认为当前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审批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革,目前企业做什么事情都要审批,甚至同一个产品换个口味都要审批,政府的精力都放在事先审批上,而审批之后监管又相对缺失,造成一些企业骗取许可证后胡作非为甚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我们认为应该是政府定好标准,企业仅要符合标准就可自主去做,而政府工作的重点要加强事中的监管,对那些不按标准生产的企业就要从重处罚,甚至罚到倾家荡产为止。

  另外就是当前我们进入所谓的“自媒体”时代,老百姓个人的话语权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相关行为规范还不够健全,执法亦不够有力,所以导致现在网上各种真真假假的信息满天飞,包括各种伪科学信息和网络谣言,不仅给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同时也误导了消费者,甚至造成消费者的恐慌心理,这对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极大危害。

  如何共治

  机制合理,标准有效,信息透明

  新京报:维护食品安全,如何更好地实现社会共治、全民参与?

  徐景和:保障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格局。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需要从理念、制度、机制等多维度进行推进。

  一是强化社会共治理念。食品安全涉及的利益、食品安全风险的生成、食品安全难题的破解等,都具有社会性。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参与。

  二是健全社会共治法制。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既是各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也是食品安全利益相关者的义务。三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建立的食品安全贡献褒奖机制、有奖举报机制、信用奖惩机制,都有利于保障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宗庆后:应该说现在生活水平好了,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普遍已经很高了,都知道要吃得安全吃得健康,但食品安全素养确实还有待提高,我想是否可以从几个方面来提升?首先是政府要有作为,一要制定好有关标准,并且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老百姓宣传有关标准,比如说老百姓现在很关心添加剂问题,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添加剂就是不好的、有害的,那么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就应该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告诉老百姓添加剂对现代食品工业不可替代的作用和贡献,告诉老百姓只要符合标准使用添加剂都是安全的。

  二是要建立和利用好权威信息发布渠道,对社会上流传的伪科学甚至是谣言的信息要及时澄清。

  三是要更多正面宣传我国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努力和成绩。这样才能逐步引导老百姓理性对待食品安全问题。

  其次是专家学者要承担更多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社会责任,要本着对科学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介绍相关食品安全知识。

  最后是媒体也要起到客观报道、正面引导的作用,既要科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又要全面客观报道有关食品安全问题,而不能为了“博眼球”以偏概全甚至颠倒黑白。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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