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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卖烧烤赚钱,我闻烟白受罪?

2015年06月1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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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插画/高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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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一反三

  污染不一定需要禁止,只要污染方付出补偿,污染有了价格,市场自然会调节污染的程度。在烧烤的例子中,商户对居民的补偿,该多少,可以政府居间,进行谈判。但这个办法在现实之中,并不见得可以操作。

  在河南驻马店市,团结路不仅是美食一条街,也是烧烤一条街。热闹的夏天晚上,这里的食客最多的时候达到上万人,烧烤摊从下午5点营业到第二天天亮。可这热闹却苦了附近一小区的居民。由于不满烧烤摊的油烟味、划拳、大声聊天的噪音,有20多户居民从去年夏天开始,进行了长时间的喇叭维权,直到今天,这场维权行动依然没有结束。

  那么谁错了呢?

  小区居民的理由很充分,要一个清洁安静的居住环境。现在多个城市已经在限制烧烤,就是因为烧烤会造成空气污染。另一边,商户们的理由似乎也很充分,是政府划定的营业场所。

  不过,仔细思索一下,政府划定的合法场所,这个理由并不见得充分。

  商户们对小区居民的侵害,在经济角度,这是一种典型的负外部性对他人的损害。所谓负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企业的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使之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费用,但后者又无法获得相应补偿的现象。简单地说,就是你卖烧烤赚钱,我闻烟白受罪。

  小区居民的呼吁,是基于权利的理由,不受噪声、不受污染,这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必须受到法律保护。而商户的理由,是政府划定的范围,但政府划定的范围,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且不得侵犯公民的权益。

  该美食街仅仅比小区早一年划定,显然在划定的时候,小区已经在建,那自然应该考虑到小区将来居民的权益。从这个角度上讲,政府划定的美食街,如果没有公共利益,又必然有侵犯到居民的后果,这个美食街的决定本身就是错误的。

  而且,即使美食街已经成为现实,搬迁的成本巨大而不现实,但是,烧烤商户们也越过了政府的许可范围,不但用有烟的烧烤炉,也延长了时间。在这个问题上,政府除了依法行政,加强监督之外,没有任何选项。

  其实,理论上还有其他解决办法。从负外部性的角度来看,所谓负外部性,是一方承担了成本,而且白白承担了成本。顺着这个思路,不难发现解决办法。

  要么让居民不再承担成本,让他们远离、搬迁,商贩把这二十套房子买下来;要么让污染方补偿被污染方,被污染方不再白白受罪。这个思路也是前不久去世的经济学家科斯针对污染问题的思路,他认为,污染不一定需要禁止,只要污染方付出补偿,污染有了价格,市场自然会调节污染的程度。在烧烤的例子中,商户对居民的补偿,该多少,可以政府居间,进行谈判。

  不过,这个办法在现实之中,并不见得可以操作。首先,受污染的居民并不见得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且,即使达成了,按照中国社会中的契约精神,居民不断要更高的价格,商户不断增加音量,都是不难预见的局面。

  不妨想一下这在国外会是怎么一个局面。居民因为污染提起诉讼,法院维护居民的权益,烧烤店要么搬家,要么在严格的规定范围内经营,并且做出补偿。不过,在中国,法律难以发挥这个作用。而城管,对小摊小贩来说,威力巨大,但面对一条街的商户,不管是当地街道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还是驻马店对美食街的需求,抑或是商贩的群情汹汹,他们都是弱势的。所以,喇叭大战背后,是法律尊严尽失。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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