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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再刮“众筹”风 创新还是噱头?(2)

不少品牌房企选择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业内人士认为,仍需警惕资金监管等方面的问题与风险

2015年06月19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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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房产众筹面临资金监管等方面的问题,投资者投资前需要做足功课。图/CFP

  (上接B17版)

  ■ 观察

  众筹风险不容小觑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对房企而言,房产众筹或者P2P既是融资渠道,亦是销售渠道。在这两种模式下,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多的投资选择,同时还能给终端的消费者带来实惠的理财收益和购房折扣;而房地产企业则享有了新的融资渠道,比以往的银行和信托等融资手段有更低的成本,以及宣传的“噱头”,可谓是双赢。

  但另一方面,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房企众筹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中筹网金创始人唐人表示,目前现有的部分房产众筹模式中作为平台角色的主体都不是单纯的中介方,而是直接或者间接的交易方,参与众筹和资产运作,缺乏独立性。这样的众筹平台方成为直接或间接的交易方,就会不可避免地成为收款主体,从而形成资金池。反观以往P2P平台卷款跑路事件,可知平台自建资金池将给不明真相的普通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

  CRIC研究中心研究员房玲表示,越来越多房企拥抱互联网,试水金融,但真正能够利用互联网思维改变房地产行业的还是少之又少。现在更多的房企仅仅停留在营销层面,容易被复制、模仿,随着越来越多房企的加入,购房者也容易产生疲劳。房企互联网化转型,应具备可持续性,如何利用互联网思维去改造房地产的各个环节,提升效率,促进价值提升。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募资对象超过200人即为公开发行,而众筹的低门槛集资方式,稍不谨慎就容易触碰非法集资的红线,建议投资者投资前需要做足详细功课。

  ★ 数据

  近50%

  据不完全统计,如今,在50强房地产企业中,已有接近50%的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拥抱”了互联网金融,涉及资金逾200亿元。

  25亿元

  2014年11月份,京东金融联手远洋的首次房产众筹有近20万人次参与,筹资额超2200万元,涉及房屋总价值则逾25亿元。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方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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