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宏达新材曾承认与分众传媒资产重组方案泄密;律师称,泄密如后果严重需担刑责
新京报讯 (记者朱星)针对宏达新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欲借壳宏达新材的分众传媒昨日回应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涉案事件与本公司以及本次重组(借壳)项目无关,对于该事件对重组的影响正在评估中。
宏达新材昨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则称,目前公司也不清楚具体因为何事被调查,也在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近两年,宏达新材曾多次因信披违规被处罚和整改,其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也曾因此遭监管部门约谈。
分众称,此案与本次重组项目无关
6月17日晚间,宏达新材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因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事件引发了市场对分众传媒借壳上市的担忧。
6月3日,宏达新材发布资产重组方案,分众传媒拟作价457亿元借壳上市。分众传媒创建于2003年,并于2005年7月以“中国纯广告传媒第一股”的身份登陆纳斯达克,2013年5月,分众传媒完成私有化,从纳斯达克退市。
此次借壳上市,分众传媒被认为是首只真正回归A股的中概股。
关于宏达新材及其董事长被调查一事,分众传媒公关部负责人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涉案事件与本公司以及本次重组项目无关,对于本次重组的影响正在评估中。”
重组方案披露前已被曝光?
此前,在重组方案披露前,就有媒体就分众传媒借壳一事及重组方案进行报道,同时分众传媒在重组方案公告前,多家机构突击入股,本次重组被媒体质疑涉嫌泄密。
宏达新材在投资者交易平台上曾承认本次重组存在泄密问题,不过公司称“所幸公司早已处于停牌状态,不能对股价产生影响”。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王智斌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就算股票处于停牌,重组信息泄露暂时未对股价造成影响,但存在泄密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证监会要介入调查。
王智斌称,如果泄密行为产生的后果足够严重的话,有可能还需要相应的承担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宏达新材证券部工作人员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证监会的立案通知书中,只是提到公司信息披露及朱德洪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披露具体的调查事项,“公司也在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
对于此次调查是否会影响本次资产重组,该工作人员称,需要等证监会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判断。
对于目前资产重组的进程,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重组并未终止。”
宏达新材依旧处于停牌之中,且前述工作人员称,无法准确告知复牌时间。
宏达新材多次因信披违规遭监管
在本次被调查前,宏达新材曾多次因为信息披露等问题遭监管部门问讯或被要求整改。
6月11日,宏达新材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伟伦投资”)曾因减持股份遭到深交所问询。伟伦投资于2014年5月29日进行的一笔2000万股约定回购式证券交易,因经办人当时操作失误,导致无法回购,因此将该笔交易调整为股份减持,不再进行回购。此次事件令宏达新材自2014年5月29日以来的信息披露出现了违背真实、准确原则的情况。
鉴于上述错误,宏达新材处罚董事长朱德洪2000元,处罚时任董秘邓台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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