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年91岁,曾担任十三届、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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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乔石同志的遗体,19日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
乔石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6月14日7时0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乔石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前往医院看望或通过各种形式对乔石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19日上午,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庄严肃穆,哀乐低回。正厅上方悬挂着黑底白字的横幅“沉痛悼念乔石同志”,横幅下方是乔石同志的遗像。乔石同志的遗体安卧在鲜花翠柏丛中,身上覆盖着鲜红的中国共产党党旗。
上午9时许,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胡锦涛等,在哀乐声中缓步来到乔石同志的遗体前肃立默哀,向乔石同志的遗体三鞠躬,并与乔石同志亲属一一握手,表示慰问。江泽民在外地送了花圈,对乔石同志逝世表示哀悼。
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同志,前往送别或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乔石同志生前友好和家乡代表也前往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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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广场下半旗志哀
新京报讯 (记者贾世煜)昨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悼念乔石同志。当日,为悼念乔石同志,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份党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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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士去世可降半旗志哀
降半旗是以国家行为对逝者的一种志哀,在中国以法律的形式为降半旗志哀仪式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根据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旗法,四类人士逝世,可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其中,是否符合第三、四类人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最后做决定。根据上述规定,曾任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乔石,属于第一类。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焦洪昌表示,按照国旗法的规定,国旗降半旗主要针对的是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人,乔石曾经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党的事业和国家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这种说法也是契合了上述规定。另外,焦洪昌教授强调,降半旗是一个法律行为,是需要由国务院或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决定的。
9位国家领导人去世后降半旗志哀
聂荣臻(曾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 1992年去世)
李先念(曾任国家主席 1992年去世)
邓颖超(曾任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 1992年去世)
王 震(曾任国家副主席 1993年去世)
姚依林(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1994年去世)
陈 云(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 1995年去世)
邓小平(曾任中央军委主席、全国政协主席 1997年去世)
彭 真(曾任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97年去世)
杨尚昆(曾任国家主席 1998年去世)
新京报见习记者 马俊茂 记者贾世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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