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被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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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6月23日召开的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鉴于韩志然严重违纪,根据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韩志然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其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资格。
【简历】
男,蒙古族,1952年2月生,内蒙古奈曼旗人,大学普通班学历,1978年3月入党,1976年6月参加工作。
1990.02—1995.01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5.01—1998.04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盟委副书记、盟长;
1998.04—2001.09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秘书长;
2001.09—2003.01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01—2003.06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盟委书记;
2003.06—2004.04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
2004.04—2004.09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09—2004.1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书记;
2004.12—2011.1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
2011.12—2012.02 待安排;
2012.02—2013.03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
2013.03—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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