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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场“人贩子一律判死刑”的讨论在网民间引起热议。这场讨论从对人贩子的量刑问题,延伸到了如何应对儿童失踪案件。美国作为最早建立全国儿童失踪应对系统的国家之一,其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
据公开数据显示,美国的失踪儿童中,97%以上都可以平安回到父母身边。在寻找失踪儿童过程中,“安珀警戒”系统起到了重大作用,这一系统至少拯救了767名失踪儿童。如今,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法国、英国、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纷纷仿效“安珀警戒”系统建立起自己的失踪儿童警戒体系。
“牛奶盒寻人”
失踪儿童信息进超市
艾坦·帕兹,可能是美国历史上最牵动人心的失踪儿童。
1979年5月25日,6岁的艾坦征得父母同意,独自出门上学。他从曼哈顿的王子大街出发,到两个街区外乘坐校车。但短短两个街区的路途中,艾坦失踪了。
当天下午,超过放学时间后,艾坦迟迟未归,母亲朱莉开始怀疑艾坦失踪。寻找艾坦的行动持续了三十余年。案情侦破起起伏伏,但始终没有定论。2001年,艾坦在法律意义上被宣布死亡。
30多年间,一个名叫乔司·拉莫斯的流浪汉被列为头号嫌犯。拉莫斯是艾坦家当时所雇用保姆的男友,曾有猥亵男童的前科,但警方一直未能掌握起诉拉莫斯的证据。2012年,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嫌犯佩德罗·赫尔南德兹主动向警方供称,是他掐死了艾坦,但对于尸体的下落他却无法说明,对赫尔南德兹的审讯仍在进行中。
1983年,美国时任总统里根将艾坦失踪的5月25日定为“全国失踪儿童日”。1984年12月,美国国家儿童安全理事会发起了首次全国性的失踪儿童“牛奶盒寻人活动”,将失踪儿童的照片印在牛奶盒侧面,进入全美的超市、商店和千家万户的餐桌。数周之内,就有超过700家牛奶生产企业加入了这项活动,这一活动持续了十年。艾坦是第一批被印上牛奶盒的失踪儿童。
根据美国失踪与受虐儿童中心的数据,截至2007年,牛奶盒寻人活动已在牛奶盒上发布过8204个失踪儿童的照片。其中,1435名儿童直接通过牛奶盒寻人活动回到了父母身边。
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华裔法律学者陈凯文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小时候在加州长大。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经常可以看到印着失踪儿童照片的牛奶盒。现在,牛奶盒寻人活动已经很少见,通过新技术寻找失踪儿童效率更高。但牛奶盒寻人活动,第一次让所有美国人意识到儿童失踪是一件多么重大的事情,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毁灭性的伤痛。”
“亚当代码”
公共场所寻失踪儿童
艾坦失踪两年后,1981年7月27日,佛罗里达州发生了类似悲剧。6岁男孩亚当·沃尔什在商场内看几个孩子打电子游戏。仅仅7分钟后,当母亲赶来接他的时候,亚当失踪了。
亚当的父母印发了15万份寻人启事。16天后,噩耗传来:警方在距好莱坞市郊的河里打捞到了亚当的头颅。直到2008年年底,美警方才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一名叫做奥蒂斯·图尔的恋童癖嫌犯为杀害亚当的真凶。早在1996年,图尔因肝功能衰竭在狱中死亡。
亚当遇害后,沃尔什夫妇致力于推动美国失踪儿童寻回和立法工作。1982年,在沃尔什夫妇的不懈努力下,美国《失踪儿童法案》通过。1984年,美国又通过了《失踪儿童援助法案》,并成立了失踪儿童国家援救中心。援救中心里有全职联邦调查员,开通免费报警电话。据统计,30年来救援中心已经协助司法机构成功找回18.3万名未成年人。
此外,在亚当父母和全社会的推动下,以亚当命名的“亚当代码”失踪儿童警报系统于1994年在沃尔玛超市启用。当有儿童失踪报告后,店方必须立即获取对孩子的详细描述信息,张贴海报或进行广播,同时将建筑物所有出口封闭并实施监控。如果10分钟内不能找到孩子,必须立即通知执法部门。现在“亚当代码”已经分布在美国超过89000个公共场合,包括超市、商场、游乐场、医院、博物馆和所有联邦办公建筑。
2006年7月27日,亚当失踪25周年之际,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签署了《亚当·沃尔什儿童保护和安全法案》。该法案为联邦级别法律,专门针对儿童性犯罪,将罪犯分为三个级别,根据犯罪级别不同给予相应刑罚。
“安珀警戒”
覆盖全美震慑疑犯
1996年1月13日,9岁女孩安珀·海格曼在得州阿灵顿的住处门口骑车玩耍时被诱拐。
邻居看见一名男子将安珀拉下脚踏车,将她丢进一辆卡车的前座,高速驶离现场。邻居立刻向警方报案,并提供嫌犯和车辆的描述。但四天后,在阿灵顿北方的荷洛森林中,一名当地居民遛狗时发现了安珀的尸体,她全身赤裸被弃尸在河床底部。杀害安珀的嫌犯一直没有落网。
安珀案发生时,德州已经开始使用紧急广播和电视警报系统发布龙卷风等危险天气或自然灾害预警。得州居民意识到,可以利用广播电台等媒介,比照天气预报,以同样的频率和力度不间断播出失踪儿童的新闻。
1997年7月,“安珀警戒”计划开始成形。警方利用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电台、电视台、电子邮件、交通提示、短信等多种渠道,发布失踪儿童信息。从2013年1月开始,该警报开始向手机发送信息。这些警报信息被发送到指定区域内的所有手机,且不受常规手机流量、信息使用高峰期的干扰。到2005年,全美50个州全部建立起安珀警报系统。
学者、专栏作家严飞描述自己在2013年收到的一则安珀警报:这条短信会直接显示在屏幕的正中位置,五分钟里连续跳出两次,而且每一次都伴有短促而尖锐的蜂鸣声。短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山林路,加州安珀警报:车牌号LIC/6WCU986(CA),蓝色日产四门尼桑轿车”。这是一条非常典型的安珀警报,短小但醒目,提示所有短信接收者最核心的信息。这则安珀警报发出后,一名退休警长在野外露营时,发现了可疑车辆,一周之后,被绑架的女孩被成功救出。
“只要是美国的手机用户,都可以接收到安珀警报。对手机运营商来说,推送安珀警戒信息是法律义务,具有强制性。”陈凯文介绍,覆盖全美的“安珀警戒”如今已经成为美国失踪儿童寻回的主力渠道。
据公开数据显示,在美国被寻回的失踪儿童中,一半以上都是因为公众或警方通过“安珀警戒”发现了嫌疑犯的车辆。此外,在儿童失踪案件发生后,覆盖全国的警戒系统会给犯罪嫌疑人造成巨大压力,许多嫌犯会迫于压力自行将儿童释放。
立法量刑
“买拐同罪”量刑重
1982年,亚当案发生后,美国通过《失踪儿童法案》,这是美国通过的第一部专门针对失踪儿童的法律。
《失踪儿童法案》规定,14岁以下儿童禁止独自行动,监护人不可在公共场合将孩子置于自身视线之外,对儿童无人看护是一种犯罪行为,任何人都有义务报警,同时将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此后,美国在联邦层面及各州层面,陆续颁布了多部失踪儿童法案。
陈凯文统计,至今,美国全国及各地颁布的专门针对失踪儿童的法律。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美国失踪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从不同方面对失踪儿童进行保护和援助。
在这些法律中,不少是以失踪儿童的名字命名的。除《亚当·沃尔什儿童保护和安全法案》、《安珀·海格曼儿童安全保护法》,还有《雅各·威特灵法侵害儿童和性犯罪登记法》、《梅根法》、《吉米·莱西法》、《杰西卡法案》等。
每个法案背后,都有一个惨痛的教训。以《杰西卡法案》为例,2005年2月,佛罗里达州9岁的女童杰西卡失踪。19天后,警方发现杰西卡遇害,凶手是一名登记在案的恋童癖约翰·库伊。2005年5月,时任佛州州长杰布·布什签署了杰西卡法,同年9月1日生效。截至2013年,全美已有45个州通过了各自版本的《杰西卡法案》。
《杰西卡法案》对性侵儿童罪做出了详细规定:对被认定性侵12岁以下儿童的罪犯,将被强制判罚监禁最低25年,最高可至死刑;罪犯若获释将强制终身佩戴电子监视器。2007年8月,杀害杰西卡的凶手约翰被判死刑。
陈凯文介绍,在美国,绑架儿童会根据不同情况,在联邦和各州面临不同刑罚。量刑范围从5年、10年、20年到终身监禁不等,甚至可能面临死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绑架儿童时,同时又虐待、强奸,甚至杀害儿童的罪行,将数罪并罚。但无论何种情况,绑架儿童都属于重罪。”
与中国不同的是,在美国的儿童绑架案件中,被绑架儿童被贩卖的情况较罕见。陈凯文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绑架儿童,可能是为了勒索钱财,或者是恋童癖,暴力犯罪,性犯罪等,但通过绑架儿童进行贩卖,从中获利的情况较少。”陈凯文认为,其中重要的原因是美国对绑架儿童犯罪实行“买拐同罪”,量刑都极重。买方被视同为儿童绑架犯的共犯。
陈凯文说道,美国社会对失踪儿童的重视并不是天生的:“美国民众对失踪儿童的重视是从上世纪80年代逐渐建立起来的,这种重视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中国社会如今也面临着同样惨痛的案例,保护儿童除了警方的努力,更需要整个社会的通力合作,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搜救机制。”
英国
14万邮政员工加入安珀警戒
1985年,英国出台《绑架少儿和监护法》,这是英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绑架、拐骗儿童的法律。
英国公益研究机构总监杰夫·纽伊斯介绍说,英国的儿童救援警戒系统大量借鉴了美国的安珀警戒,使用手机、电视、户外广告牌、社交媒体网络等各种方式,发布失踪儿童信息。
英国版的安珀警戒称为“儿童救援警戒系统”。这一系统建成后,2002年11月在英国萨塞克斯郡率先投入使用。目前,汉布夏、列斯特、萨里等13个郡、伦敦市警局均采用了“儿童救援警戒系统”。此外,自2014年12月起,拥有14万名员工的英国皇家邮政体系加入“儿童救援警报系统”,失踪儿童的信息直接输入邮政系统的网站,并在全国1800个办公地点的屏幕上循环播放。
韩国
登记儿童指纹照片
2004年5月,韩国警方与韩国主要电信公司签订了用手机寻找失踪儿童的协议。当年8月,韩国警察厅利用手机警报系统,将失踪的14岁少女朴某的照片和有关信息发送给事发地70万手机用户。一周之后,朴某被成功寻回。
2005年5月31日,韩国出台“失踪儿童保护和支援相关法律”,这是韩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针对失踪儿童的保护、援助法律。
2012年5月,韩国把超市、游乐园等大型公共场所纳入“亚当代码”。同年7月,为预防儿童等社会弱者失踪,韩国警察局开始试行指纹等事先登记制。经过监护人申请并同意,提前登记14岁以下儿童指纹、头部照片以及其他个人信息,以方便利用上述资料快速寻找失踪者。特别是在儿童迷路的时候,利用在派出所设置的指纹识别系统可快速确认其监护人。
日本
拐卖收养量刑相当
日本拐卖人口现象以女童居多。
2003年6月,美国国务院发布《全球贩卖人口问题报告》,指出日本国内存在严重的性奴隶问题,而且还涉及人口买卖和有组织犯罪等问题。日本警察厅针对2013年发生的以未满13岁儿童为对象的94起诱拐案件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近半数诱拐事件发生在放学时间段,大部分为在行走途中被拐,其中,女孩所占比例达65%。
2005年之前,日本没有专门针对人口贩卖的法律法规,对相关问题都是根据刑法相关法条进行处理。2005年,日本修改了刑法,将人口贩卖与诱拐视为同罪,且对拐卖和收养双方的量刑相当。拐卖儿童刑期10年以下,收养被拐卖儿童刑期7年以下。日本刑法对诱拐妇女儿童的刑罚较轻,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十年。
印度
民间组织弥补立法不足
根据印度国家犯罪统计局统计,在印度,每8分钟就有一个儿童失踪,每年失踪儿童人数可达10万人。
一般失踪的儿童会被迫进行非法劳动,可能遭受性侵,或者被迫去乞讨。大部分失踪儿童在印度国内被贩卖,而也有一部分被卖到孟加拉国。专家称,印度儿童失踪和绑架数量不断飙升的一大原因是立法不足。
不过,印度民间寻人组织发展得颇具规模。2000年,印度成立非营利组织“国家失踪儿童中心”。该组织会定期发布“儿童失踪警戒”,发布失踪儿童的照片、数据等相关信息。
目前,该活动已拥有32万捐款人,形成民间自发的失踪儿童寻人机制,在他们的帮助下,每年都有很多失踪儿童重新回到父母身边。
B06-B07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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