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环保局称处罚符合新环保法规定;涉事企业起诉环保部门后旋即撤诉缴清罚款,称将积极整改
据新华社电 陕西咸阳一家企业因超标排污等违规行为在今年初被环保部门处以20万元的罚款,但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使得这笔罚款升至1580万元。
面对“巨额罚单”,企业却将当地环保部门告上法庭,随后又迅速撤诉并缴纳罚款。
企业排污拒不整改被罚1580万元
从2014年初开始,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丁家镇丁家村、五里铺村村民就陆续向环保部门反映,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二甲醚项目工厂释放出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同时还有臭鸡蛋味和随风飘落的黑色灰尘弥漫这两个村庄。
2015年1月初,咸阳市环保局正式向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下达环保处罚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工整改并交纳“大气排放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两项共计20万元的处罚。
到3月27日,企业还在坚持生产排污。4月15日,咸阳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开出了累计天数为79天的按日计罚环保罚单,按照每天20万元的罚款金额,这个数额最终定格在1580万元。6月11日,这家企业停工。
企业起诉环保部门后旋即撤诉缴清罚款
就在停工前一天,涉事企业向咸阳市秦都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仅过了一周,该公司就撤销了诉讼,并缴清罚款。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反诉环保局主要是因为他们当时认为罚款数额过高,同时觉得处罚依据并不充分。但在咸阳市环保局看来,按日记罚、金额累加、上不封顶,都符合新环保法的规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地政府做了部分协调工作,企业事后也认识到自己行为有不冷静之处,于是选择了主动撤诉,并表示,将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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