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的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交管部门加大信息网上核查,取消四项机动车管理证明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二手车外迁不再需要购车人去派出所开暂住证明了。自7月起,交管局取消四项车辆信息证明,简化两项车辆和驾驶人审核事项,优化两项新车登记服务。
和普通市民直接相关的取消事项包括:车管部门取消变更发动机时审核来历凭证;取消外迁业务时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取消机动车档案补建业务时出具派出所证明、车辆查验。
此外,简化群众出具驾驶资格、无事故、无违法证明程序,这些以前需要在车管总所开具的证明,现在能在各支队、执法站和区县车管所开具了。
车管所副所长张铁岭说,交管部门取消、简化审核事项,并不是放松了管理,反而是与相关部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加大了网上核查比对。他强调,对持有虚假申请资料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或者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行为,将依法严格处理。
为让群众办理车辆手续更方便,交管部门还增加一批业务办理网点,能够在交管部门窗口一次性办结的,不用再往返多个部门。
1 取消变更发动机时审核来历凭证
换了发动机不再需要提供维修发票
以前:发动机号是车辆重要的身份证明之一,车辆大修更换了发动机,那么发动机上的编号就要重新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发动机编号变更对于车主来说是个复杂的事,车主需要带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还需要带着暂住证,此外,最重要的是交管部门还需要申办人提供发动机的来历凭证,如车辆修理厂的发票等。
此后:如今,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发动机来源的书面证明,对更新的发动机来源,交管部门将通过内部系统核查,若是车管部门查验的时候,发现某车辆的发动机有可疑之处,会针对这一个案进行调查,不再让所有人一起跟着麻烦。
2 取消车辆外迁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
转出车辆买主不用到派出所开暂住证明
以前:机动车外迁,如果买方是非京籍,车管部门要求提供买方的暂住证。车管所相关责任人介绍,以前因窗口工作人员难以辨别暂住证真伪,需要申请人到派出所开具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办理时交给窗口审核。
此后:今后办理这项业务时,虽然还需要出具暂住证,但暂住证明无需提供,由民警直接网上核查。7月1日起,在花乡、盛华、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办理机动车转出业务时,不再要求买车方提供打印的暂住信息证明。
3 取消申领试验车临时号牌的数量和次数限制
试验车临时号牌完成试验就停用
以前:试验车临时号牌,也归机动车临时号牌管理范围。用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临时悬挂,号牌也有使用期限。以前,申请单位要提供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按规定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但申领数量则由车管部门根据申请单位项目情况设定,有的项目需要多次申领。
此后:调整试验车临时号牌管理规定,对申请试验车临时号牌不设申领数量和次数限制,按照申领单位不同阶段试验项目的合理需求,核发试验车临时号牌。
4 取消机动车档案补建业务时出具派出所证明
车辆档案丢失再补减少派出所证明环节
以前:车辆转出,需要车主自行提车档案,然后到转入地上牌。但一些转出车辆可能车龄很大了相关材料已不完整或丢失,转入地就无法办理转入,车辆有可能就成了“黑户”。以前,车主向车管部门申请补建档案,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车辆。
此后:在办理机动车档案补建业务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派出所证明和查验车辆。车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车辆行驶证材料,可直接申请补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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