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网帖内容严重失实,因涉案人“诽谤多人”,满足公诉条件
■ “纪委干部举报副市长被诉‘诽谤’”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林斐然)昨日,本报披露连云港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何福康,因授意表弟发布检举市领导涉腐网帖,被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提起公诉,现已被羁押9个多月。
其他多名相关人员被提起公诉。
昨晚,连云港市委宣传部书面通报称,何福康在网上发布的举报帖内容严重失实,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诽谤罪对何福康及其两位表弟提起公诉。
通报披露案情称,2014年6月,百度、天涯等多家网站论坛出现所谓连云港市常务副市长曹永林、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王铁军等多人违纪违法问题的帖文,并被大量点击转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相关当事人因无法确定发帖系何人所为,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警方调查,帖文内容严重失实,系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该案属公诉案件,公安机关遂依法立案。
通报称,警方侦查查明,该帖文系连云港市纪检干部何福康编写,并指使其表弟戴志领、戴志保等人先后到上海、安徽芜湖等地在网上散布,上述涉案人员对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供认不讳。
何福康、戴志领、戴志保3人因涉嫌诽谤罪,何福康妹妹何某某因涉嫌窝藏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连云港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案之所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系何福康涉嫌“诽谤多人”,其在各网站发布的网帖指控涉及人数超过了3人,满足公诉条件。
通报称,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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