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金城医药公告,公司7月8日接到股东青岛富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富和)的通知,其于7月8日通过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0万股,减持均价52.04元;同日,另外一位股东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旗隆)也通知其减持199.08万股,减持均价52.02元。
就在其减持的同一天,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分析】在7月8日跌停板位置的减持后,青岛富和持股比例为4.897%;前海旗隆持股比例为4.991%。不再受减持新规约束。
【声音】金城医药股东高买低卖的操作,让股民直呼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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