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已发现犯罪线索,正开展调查;证监会再查场外配资,严格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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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素宏)A股企稳后,监管层要求对被视为引发此轮下跌原因之一的场外配资业务进行清理。7月12日晚,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再次要求派出机构和证券公司加强对场外配资业务的清理整顿力度。
部分机构再次出现配资违法现象
证监会表示,随着市场回稳,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这些违法现象又出现了卷土重来的势头,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必须予以清理整顿。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
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检查
按照证监会的部署,各证监局应督促证券公司规范信息系统外部接入行为,并于2015年7月底前后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核实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从2015年8月份开始,认真开展相关评估认证工作。
证监会尤其指出,要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
■ 相关举措
网信办叫停配资炒股网络广告
新京报讯 (记者刘素宏)据央视财经报道,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通知:请各互联网平台、媒体单位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面清理所有配资炒股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此类违法宣传广告信息。
一位配资平台CEO向新京报记者确认了上述说法,并表示该配资平台所有关于炒股配资的网络公告都已经撤除。
这是网信办首次针对股票场外配资发声。由于HOMS、铭创等配资系统公司及互联网配资平台并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因此证监会机构部对其尚无名义上的监管权,而此次网信办的加入,成为了继公安部之后,参与清理场外配资的又一个部门。
不过,新京报记者搜索了几家互联网配资平台,发现多家配资平台的公告仍未删除。“1-5倍高杠杆低息股票配资”,“炒股配资1:1配资免息到底,股票配资利息七折优惠”等宣传语仍在。
■ 影响
“纯配资平台基本死亡”
那么这一规定对当下场外配资平台业务有何影响?
“纯配资平台基本宣布死亡了”,一位以P2P民间借贷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配资平台CEO在其微信朋友圈上表示,并庆幸自己的平台有“先见之明”,使用了信托账户,满足实名制要求。
不过,多家网络配资平台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很多网上配资平台使用信托账户,因为信托账户本身就需要多个操盘手,可以开设子账户,因此满足了实名制的要求。这样的账户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
截至新京报记者发稿,米牛网仍在召开会议商讨下一步计划。米牛网CEO柳阳表示,公司正对证监会的清理意见进行讨论,对于存量账户、新增用户的处理办法尚在讨论。
不过,一家P2P配资平台CEO在微信朋友圈内表示,存量用户的配资业务将不受影响,继续进行;新增用户将受限制。
新京报记者 刘素宏
■ 焦点
公安部:个别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
副部长孟庆丰率跨部门工作组抵上海,已发现个别公司犯罪线索
新京报讯 (记者郭永芳)记者昨日获悉,10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率跨部门工作组抵达上海。工作组现已发现个别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等犯罪的线索,正在依法开展调查。
此前,本月9日,履新公安部副部长刚刚13天的孟庆丰,带队赴证监会,会同证监会排查近期恶意卖空股票与股指的线索。公安部发消息称,针对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公安部高度重视,会同中国证监会进行分析研判,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部连同财政部、国资委等部委的救市表态,股市终于绝地反击,连续两天大涨。据悉,当日证监会、公安部执法人员进场对涉嫌恶意做空大盘蓝筹股的十余家机构和个人开展核查取证工作。
【专家分析】
什么是恶意做空?和一般的做空如何区分?目前做空市场怎样?恶意做空属于什么罪?如何量刑?新京报记者采访期货公司负责人、法律专家进行详解。
1 是否存在恶意做空?
有“中国股市维权第一人”之称的严义明解释称,从目前情况看,恶意做空是有的。
首先,从数据上看,这轮市场具备了恶意做空的“条件”。根据公开数据计算两融余额从1万亿到2万亿,仅用了5个月,平均日增百亿元,这其中不包括场外配资数据。
“融资量大了以后,能够翘动的做空的力量也更大。”严义明说,因为有平仓的机制在,如果做空方在短时间内把股指砸到某一个点位,那每一个点数上就会有平仓,由此产生的平仓能量就会释放出来,也就是说它要做空比以往更容易。
另一方面,在严义明看来因果关系非常明确。融资融券平仓以后,拿到数据的做空者集中资金或者股票的优势来砸盘导致下跌。
“证监会和公安部对做空开始调查投入后,马上股市就涨起来了。”严义明说道,9日和10日两天的大涨就是很好的例证。
“这个角度来看,中国证监会和公安部的联合行动,客观上、一定程度上排除了这些因素,那么一旦这些因素排除后,股市就会涨。”严义明称。
最后严义明称,此次公安部查出有做贸易的公司,这是明显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自由进出的贸易,按照规定是不允许用于投资的,如果用于投资就变成资本了。”严义明说。
2 恶意做空犯了什么罪?
做空本来是一种常规的证券交易手段,但“恶意做空”不是纯粹为了规避投资中的风险,而是通过联合操纵来获利。
严义明介绍,《证券法》中并没有明确“恶意做空”的概念解释,但实际就是指的“股价操纵”,也就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价格操纵有正向的操纵也有负向的操纵,负向的操纵价格就是做空。
操纵市场的行为外延广泛、内涵丰富,“恶意做空”说法也很模糊,能否定为操纵市场罪,还要看它的具体行为是不是构成了操纵市场罪的要件。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严义明说道。
在严义明看来,2013年“光大乌龙指”案件也算是其中一件案例。
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在2分钟内成交额高达87亿元,飙涨近5%,事后查明因光大证券自营策略交易系统出现问题而上演的一场“乌龙”。
“光大期货乌龙指事件,实际是恶意做空,不过未进行追究,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时候实际是考虑到这个因素的。”严义明称,实际处理时是有价格操纵和虚假信息披露这两个因素,同时考虑到的。
新京报记者 郭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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