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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单位都具备特殊情况下实行更灵活的上班制度的条件,有些行业的劳动者在家也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实践已经多次证明,根据需要调整上班制度,“天塌不下来”。
“今天的北京,躺在床上,红烧!铺张凉席,铁板烧!下了床后,清蒸!出去一趟,爆炒!游了个泳,水煮!回来路上,生煎!进了家门,回锅!”昨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今年首个高温橙色预警,这则段子迅速成为网络热帖。气象部门预计,12日、13日平原地区最高气温将达38℃,局部地区可能突破40℃大关。
按照传统历法推算,今日正式入伏。因为今年中伏天有20天,三伏天的天数将比去年多10天,估计网上会出现更多与高温相关的段子。不过,除了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感慨“暑热凶猛”之外,不少市民更关心的问题是:当高温天成为常态,谁来给大家一把“遮阳伞”?能否有一些人性化的应对举措?
高温来袭,劳动者享有哪些“高温权益”?稍加盘点就不难发现,其实现实很寒碜。除了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委每年都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之外,似乎并没有更多保障。而据媒体报道,由于缺乏强制性,不少劳动者从来没有领过高温津贴。
要求所有单位、企业在高温时停工停产不现实,但在极端高温状态下“特事特办”,实行更加灵活、更加科学的上班制度,既是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人性化保护。
从现实来看,不少单位都具备特殊情况下实行更灵活的上班制度的条件,有些行业的劳动者在家也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实践已经多次证明,根据需要调整上班制度,“天塌不下来”。犹记得,去年APEC会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就包括“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全市企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实行弹性上下班”。为保障空气质量尚可以“特事特办”,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更不应死板。
保障劳动者权益,要写在文件里,更要体现在行动中。今年的三伏天长达40天,北京市民熟悉的“桑拿天”很可能会更频繁的出现,我们期待有更多人性化举措出台。在气象预测日益精确的今天,有关部门除了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之外,更应在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方面有所调整,创造条件让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实行更灵活的上班制度。
□汤嘉琛(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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