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翠华从检30余年,教育数千名失足少年;自费买字帖书籍,对青少年进行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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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李相蓉)栗翠华的办公室与别处不同。不大的办公空间里,挂着橙色的纸老虎、彩色的千纸鹤和各色花朵。这些都是海淀看守所的青少年折叠的礼物,栗翠华如一个把孩子奖状贴在墙上的母亲一样,小心又骄傲地保存着它们。
栗翠华原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从检三十余年,她教育、挽救过数千名失足青少年,为他们购置书籍和学习用品。退休后,栗翠华继续履行检察官的职责,在海淀团区委彩虹之家为青少年服务。今年4月,栗翠华入选“中国好人榜”,7月,她成为了中国文明网推出的评选活动“好人365”的“封面人物”。
自费买字帖教少年犯练字
59岁的栗翠华,习惯被孩子们称为栗妈妈。2007年4月,已近退休年龄的栗翠华被调到监所处工作,重点负责海淀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和女犯的执法检查工作。
栗翠华回忆,“大墙”内关押着130余名青少年犯,他们中年纪稍小的15岁,大的差几个月就满18岁。为了培养孩子们的动手能力,栗翠华自费买来彩纸、折叠教学书和字帖,每日教他们练习,“他们都很聪明,滑盖手机都叠得跟真的一样。”栗翠华还会定期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和礼仪培训,教他们感恩和待人接物,并组织知识竞赛,买来袜子作奖品。
常常忽略对女儿的照顾
“我忘了自己从哪里来,不知道会不会哭泣,不知道要做什么,也不知道要在这里呆多久。”2010年7月,17岁的伤害犯小陈初到看守所时写下了这样的日记。半个月后,小陈的家乡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泥石流灾害。
栗翠华翻阅档案时曾留意过每个孩子的情况。灾害发生后,她找到小陈,问到他家人的电话,帮忙询问家中情况,得知全家人都安全脱险后松了口气。栗翠华还偷偷在小陈的账户里存了200元并为他买了新衣服。
然而栗翠华却常常忽略对自己女儿的照顾。女儿从上学开始,一直由姥爷接送。“有时候我去超市,为‘大墙’里的孩子买吃的,我女儿会帮忙挑选,告诉我什么好吃。”说起女儿,栗翠华觉得很抱歉。她说,每次看到“大墙”内的孩子变得听话了并改掉了不好的习惯,她就会特别满足,感觉像自己的孩子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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