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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夫吵架 女子捂死1岁养女被判15年

喝完5瓶啤酒后泄愤杀人;“激情犯罪”的辩护意见获法院认可

2015年07月1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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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林野)因上网问题与丈夫发生争吵,31岁的袁某在喝下5瓶啤酒后捂死了1岁的养女。昨日记者获悉,袁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15年。辩护人关于“袁某属于激情犯罪”的辩护,获得法院认可。

  1岁养女被母亲捂死

  2013年,袁某与丈夫马某来京打工,一家人租住在朝阳崔各庄乡一出租屋内,平时袁某在家照看养女,以及上网打发时间,一家人的开支主要靠当厨师的马某。

  据起诉书显示,当年9月7日,马某回家后发现妻子在上网,心生不悦,就将网线扯断,两人随即发生争吵。

  次日,仍在气头上的袁某趁丈夫上班,买回啤酒消愁。当时养女躺在床上无人照料大哭不止,而袁某并未理会,而是继续喝酒。喝完酒,听见养女仍在哭,怨气未消的袁某用手捂住女儿的嘴和鼻子,另外一只手掐着她的脖子,最终造成养女被闷堵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袁某供述,案发后,她一个人在家里坐了很长一段时间,随后到公交站等丈夫下班,但是因为吵架生气的丈夫看到袁某后,并没有交流太多,而是一个人自己走回家。袁某则直接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因故意杀人罪被判15年

  检方指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袁某对指控没有异议。

  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袁某系自首且本案系激情犯罪,请求法院对袁某减轻处罚。

  据马某妹妹证言,哥哥和袁某婚后一直未生育,就联系了一个欲将孩子送人的年轻妈妈。

  证人郭某证实,女儿的亲生母亲未婚先孕,又遭男友抛弃,所以选择将孩子送人。双方达成一致后,马某和袁某一起到安徽合肥抱养了孩子,马某还给了对方1万元。

  三中院审理认为,袁某因家庭琐事用手闷堵养女口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袁某自首情节,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袁某的辩护人关于袁某系自首,本案系激情犯罪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关于辩护人请求对袁某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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