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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羽之后我们需要做什么?

2015年07月1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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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收到李大钧寄来的精装大画册《吴大羽作品集》,觉得这是一份不寻常的礼物。这本画册的影响力将是长久的,它为探索中国抽象绘画的“源”和“流”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料,但此后,还有更多事情需要展开。

  艺术投机偷袭之前,做作品梳理

  出版《吴大羽作品集》的意义在于梳理,也就是在艺术投机的手还没有伸向吴大羽的时候,先需要做艺术家的图录和类似图录的工作。

  我们经常在中国古代绘画上可以看到题跋和印章,无论是收藏者还是过目者留下的字迹还是印痕,都可以说明那幅作品的传播途径,也是难以造假的原因,而现代许多大家的作品的流传渠道已经不是这样,所以赝品漫天飞,林风眠就是一例。我也见过日本出版过两册一函的已故书法艺术家井上有一所有作品图录的大画册,是他的作品的经纪人下大工夫和时间编撰的作品年表,这本画册就成了查阅井上有一作品的工具书,犹如一本大字典,这是我们在保护艺术家作品的权益,防止艺术市场混乱,防患于未然,已经研究和整理艺术遗产所必须要做的功课和要下的工夫。同样,我觉得这本由吴大羽的家人主编,吴大羽生前所在艺术单位的好友,也是他的粉丝艺术家周长江和艺术收藏家和经纪人李大钧共同担任执行主编,以及设计老将宁成春,并由雅昌艺术印制,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这样的阵容即保证了质量,又在学术上无可挑剔,这是一个端正的例子。

  在中国艺坛上,我们常常听到一位著名的艺术家去世之后,立刻会发生许多官司,主要是遗孀以及家人为了遗产的分配问题。这之后又会发生关于已故画家或艺术家作品的真伪问题的纠纷,在西方也有,但不像中国这样频繁,原因是西方在艺术家生前或去世后,都会成立相关的基金会。所谓基金会,就是保管、传播、出版、复制、整理、租赁、授权艺术家和建筑师的作品,也是该艺术家和建筑师的官方代理机构。

  我曾参加过一个中国已故国画家的有关遗产分配的讨论会,主办者就是画家的家人,讨论会召开的时间是这名画家的拍卖价格要飙升的前夜,我在会上就提了我现在的观点,由于中国没有做基金会的习惯,导致在画家和艺术家的遗作管理上非常混乱。

  用基金会管理艺术遗产

  其实这也不只是中国的问题,可能亚洲文化中没有这个传统,比如在日本也有过类似的事情。我曾到日美混血艺术家野口勇的工作基地参观,我询问了有关野口勇作品的所有权问题,现在野口勇工作基地的负责人也是日本野口勇基金会的负责人向我讲述了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在野口勇的工作基地,我们仍然可以看见许多野口勇的雕刻作品,这里是野口勇曾经居住和作为艺术工作室使用的地方,所以除了作品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大量采集来的未雕刻的石块。负责人告诉我,这些雕刻的成品的所有权都不属于他们甚至不是日本,因为,在野口勇生前曾经建议日本做他的基金会,可是当时日本没有反应,也许是他们没觉得野口勇有什么伟大吧?无奈,野口勇只好回到纽约和友人做了一个自己的基金会,基金会对所有野口勇的作品实行管理权,因此,虽然,远在日本的野口勇工作基地和他的故居中有不少野口勇的作品,特别是那些和室内空间连为一体的作品,不可能移动到别的场所,但它都属于纽约的野口勇基金会管理,也包括日本其他地方的野口勇的公共雕刻和园林景观作品。当然,现在日本已经后悔莫及,这就是基金会的任务的存在价值。

  在法国巴黎,有二十世纪建筑巨匠柯布西耶的基金会,所实施的功能都是一样,柯布生前为他父母设计的位于日内瓦湖边的小住宅的所有权,就属于巴黎的柯布西耶基 金会。这样,珍贵的艺术和设计遗产就不至于由于人事和社会的变迁而流散和遗失,这是一个很好的优良的管理机制,我以为中国应该可以学习和借鉴这种方式。

  由此,我想到《吴大羽作品集》的出版已经是功不可没的大事,如果在画册后边除了那篇详尽的年表之外,能够附上图文并茂的作品年表就更好了。然而更重要的是要 做吴大羽的基金会,实施上文我所说的各项功能,这样才是对先人以及后来者负责,也对艺术市场有着净化作用。当然,也不只是吴大羽,凡是对社会有着巨大贡献的人,对于他们所留下的数量不菲的遗产,都需要通过基金会的方式来管理,造福于社会。

  (限于篇幅有所删减)

  □方振宁(评论家、策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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