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近日,河北邢台市皇寺镇派出所内,发生了一起令人惊悚的惨剧——犯罪嫌疑人曹振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多次与妻子曹某及其父母发生矛盾,并先后3次到所在皇寺镇派出所进行调解。不料,在7月12日的调解中,丧心病狂的曹振齐在该派出所办公室内,将妻子和岳母残忍杀害(据中国之声)。
报道称,此前,曹振齐曾于7月8日至11日3次持菜刀、斧头等凶器威胁曹寅生家人,并打砸物品,烧毁被褥,即使警察到场也不停止打砸。而警方却以家庭纠纷为由,既未制止曹的暴力行为,也未对其采取必要的措施。
如果情况属实,被曹损毁的财物为其岳父、岳母所有,那么曹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此,派出所不制止、不立案,涉嫌不作为。
而到了派出所,警察的行为更让人大跌眼镜。曹寅生称,指导员没说几句话,就说把事情交给了副所长,随后便离开了办公室。但副所长并未接手调解。这时,调解现场已无警察,这在客观上给嫌犯提供了机会,若岳父不去找副所长,怕也凶多吉少。出事时,指导员办公室内只有嫌犯及其妻、岳母三个,一起来的人全被关到了外面。事态也由此失控,最终惨剧发生。
派出所里母女双双被杀,听了令人吃惊。警察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法律义务。公民到派出所接受调解,理应更有安全保障。负责调解的指导员擅离岗位,早已升级为动刀子的纠纷调解,却被挂上了“空挡”。如果有警察在现场,这起惨剧或可避免。这一严重后果的发生,涉事警方难辞其咎。
派出所调解工作唱“空城计”,命案发生时,警察不见了,明知此前有过3次报警,嫌犯暴力行为事实上已经一步步逼近杀人,警察应有的职业敏感和警觉在哪里?
当然,事件真相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如果媒体报道属实,当事警察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涉案警察及相关责任人,当然要受到严肃的责任追究。
□常金沙(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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