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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涉农扶贫犯罪两年查办2.8万人

“小官涉贪”现象明显,未来两年将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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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最高检发布,2013年最高检开展专项工作,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两成,其中“小官涉贪”现象明显。

  部分地区“抱团”腐败

  “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七八成。”据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介绍,所谓“小官涉贪”明显,这类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占了较大比例,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征。

  此外,这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相互勾结、团伙作案,大肆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如广西检察机关立案的276件涉农案件中,共同犯罪83件。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将发动百姓监督腐败

  昨日,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透露,近日最高检还要再下发方案,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同时“在预防基层人员腐败方面,把老百姓发动起来”。

  最高检透露,要优先查办三种情形职务犯罪: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 案例

  扶持资金被骗 通州一镇残联被通报

  昨日,最高检通报了北京通州区马驹桥镇政府残联黄起明、孙喜春犯玩忽职守案。

  2013年,黄起明在担任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政府残联理事长过程中,未按规定对北京市京福园菌类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成为扶贫助残基地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未及时发现京福园未履行协议内容并告知区残联。

  孙喜春在担任通州区残联副理事长期间,对京福园进行绩效考核工作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按照规定采取召开残疾人座谈会等形式,核实扶持帮扶协议内容落实等考核内容,将不符合条件的京福园考核为合格。二人的玩忽职守行为造成农村残疾人扶持资金巨额损失。

  今年5月,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黄起明、孙喜春二人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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