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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长和国企高管也不应参选院士

2015年08月0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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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据报道,201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通信评审工作已结束,选出初步候选人157位。今年是中科院院士制度改革后首次进行院士增选。按照新的规则,“谢绝”处级以上官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可以看到,尽管“亮点”令人点赞,多数处级以上官员被堵住了,但部分国企负责人依旧仍可成为候选人。

  无独有偶,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情况也不例外,在进入第二轮评审的203位候选人中,依然不乏一些高校校长、副校长,科研机构的行政领导以及国企高管。这些人究竟算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处级以上干部”,一度引发争议。院士遴选新规中“原则上”一词的含义,或许就在于此。

  这种情况下,“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意在阻止权力因素对院士遴选工作的干扰,又能保证某些具有行政级别的优秀学术人才不被拒之门外。但其“隐患”显而易见,在短期内无法剥离院士头衔下各种利益的情况下,或许有的国企高管等依旧可以利用自己的行政职务和资源调配能力,影响评选结果。

  从趋势看,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高校校长和国企高管应逐步退出院士候选人行列,同时院士也不该再进入行政序列。在某种程度上说,“官”和“学”应当两道,至少要相敬如宾、界限分明。

  □陈广江(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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