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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公司下属机构阻挠控烟,什么仇什么怨?

2015年08月0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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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论坛

  由于中国烟草总公司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合署办公,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个班子”模式,烟草专卖局本身也是控烟主管部门之一,但其下属机构却抗拒阻挠控烟执法,实在有违其角色伦理。

  近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单位金叶园会议中心进行控烟执法时,遭遇对方抗拒阻挠,最终没能进入现场。这是6月1日北京市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市卫生监督执法遇到的第一例抗拒执法的案例。

  第一次执法发现有控烟违法行为,复查时仍未整改,待到第三次检查时,金叶园会议中心工作人员索性将执法人员挡在门外,蛮横抗拒执法,这般态度,明显是在告诉执法人员,咱真没把控烟执法当回事儿。

  当然,此事最大的看点,并不单单在于这是北京自实施“史上最严”控烟条例以来,第一次遭遇“闭门羹”,更在于被执法对象的特殊身份:金叶园会议中心是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的培训中心。当禁烟机构直面烟草行业“统领者”烟草总公司下属机构时,出现这般纠缠,值得玩味。

  一个事实是,控烟,首先损害的是烟草行业的利益,因为它将直接导致吸烟行为的减少,而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烟草行业的龙头机构,自然是直接利益受损者。作为其下属培训中心,“护驾”心切,或许也是本能反应。

  只不过,在法律与部门利益之间,排在前列的只能是法律。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有义务配合控烟政策,《北京控烟条例》明确规定,要“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在违法事实很明了的情况下,金叶园会议中心接受整改与处罚,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

  何况,中国烟草总公司作为控烟过程中应发挥重要作用的部门,更应该发挥控烟的表率作用,而实际上,由于中国烟草总公司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合署办公,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个班子”模式,烟草专卖局本身也是控烟主管部门之一,但其下属机构却做出如此“表率”,实在有违其角色伦理。

  最新的消息是,遭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培训中心“羞辱式”阻挠之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称,涉事单位已经道歉并表态尽力整改。

  事件最终将被纳入正确解决轨道,但此事引发的关于公共政策在遭遇部门利益阻挠时,该如何正确应对与处理,显然值得思考。在刚性的法律面前,任何行业、任何部门一律平等,享受同等权利,同样要履行同等义务,哪怕是对其利益造成损失,也不能例外。这是我们讨论烟草公司下属机构抗拒控烟执法的逻辑基点。

  □王言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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