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重读博尔赫斯,其实是重温来自文学的魅惑召唤。这位被称为“作家的作家”的人,为我们留下了一份丰厚而伟大的文学遗产,他构成的整个文学世界就像他本人的精神世界一样独特、丰富充满着迷宫般的无限可能性。但时至今日,如何向未曾经历过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年轻人介绍他?如何向从未读过他的人阐述他?我们依然有待回归阅读的起点。即便是重读,像博尔赫斯所一直钟爱的重读,也需要足够贴近,看清他的真实世界。
作家博尔赫斯
一直到50岁,博尔赫斯才迎来他在阿根廷的盛名,一直到他60岁出头,他才在国际上获得声誉。1923年他出版首部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激情》时,印了300册,销出的机会微乎其微,博尔赫斯请他的朋友——《我们》杂志的主编比安基帮忙发行,方式是让人往他们有影响的客人挂在休息室的大衣口袋里放一册他的诗集。“口袋策略”奏效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文人们对他的名字和诗有了印象,不是作为极端主义者,而是作为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新秀诗人。1961年,他和塞缪尔·贝克特同获首届福门托奖,共享1万美元的奖金,在历时四十年的文学之路后,博尔赫斯终于走到了国际读者面前。
在博尔赫斯众多迷惑性的象征物中,“镜子”是很典型博氏风格的一个。一个繁衍另一个,如镜中人,其实,博尔赫斯也不只有一个。我们熟悉的小说家博尔赫斯和诗人博尔赫斯是不同的——前者是一种叙事风格的代表人物,一个博学奇诡的迷宫建造者;后者则在诗歌这种语言中越到晚年愈来愈明晰、质朴、率真。
博尔赫斯曾说过,他的目标是:写一本非常好的书,但是谁都猜不到是他写的。这听起来像是戏言,但又的确符合其性情,就像他在小说《沙之书》里写的一样,把树叶放进森林里,把书放进图书馆。这个作家的世界,庞大无边,但自成圆满。
编辑和图书馆员
在博尔赫斯有限的职业生涯中,编辑是其中的一个。在父亲健康恶化后,他定期为《南方》、《家庭》等几个杂志供稿,也做过《家庭》的编辑。《家庭》是迎合阿根廷中上层社会趣味的一本图文杂志,博尔赫斯主要负责一个类似“阅读指南”的专栏。小说《阿斯特里昂》就是他做编辑工作中一天之内写成的——作为杂志编辑,当时还缺三页篇幅的稿件,没有时间另外组稿,博尔赫斯便自己写了这篇小说。
图书馆员是博尔赫斯更知名的工作。1937年,他临近不惑之年,通过朋友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立米格尔·卡内图书馆里谋得一份差事,做这家图书馆的第一助理馆员。这是他的第一份专职工作,职位很低,每月薪水是210比索,后来增至240比索,等于七八十美元,季度福利是两磅的巴拉圭茶。在图书馆里,五十人干着十五个人就能做完的工作,就是对少得可怜的藏书进行分类和编目。在图书馆工作对热爱书的博尔赫斯应该是一份美差?但博尔赫斯曾经写道:“我与图书馆打了九年交道,九年十足的不幸。”他记得,第一天他为400册图书进行了分类,第二天就有同事警告他不能这样做,不然其他人会没饭吃。在图书馆外,博尔赫斯的名气越来越响。图书馆员的工作与写作成为了他极不相称的两翼。
失明者博尔赫斯
文学家族中不乏著名的失明者,远的有荷马、弥尔顿,近的有乔伊斯。在演讲集《七夕》中,博尔赫斯谈到自己的失明。他称之为“不算很过分的失明”——因为是一只眼睛全瞎,另一只部分失明。“但是还能辨别一些颜色,还能区别绿色和蓝色”,以及黄色。人们想象的失明者被锁闭在黑暗世界之中,但博尔赫斯说,他最怀念的颜色正是黑色和红色。他失明的世界,是个显蓝发绿、略带些光的雾腾腾的世界。他甚至说,失明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并不完全是不幸的生活方式。
博尔赫斯的家族有目疾的家族基因,他的祖母和父亲都是失明者。1938年,博尔赫斯39岁,正值盛年,便已开始逐渐失明。只是这种缓慢地丧失视力就像缓慢的黄昏一样来临。1955年,博尔赫斯被任命为国立图书馆馆长,博尔赫斯说这是他一生中最喜爱的荣誉,作家曾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在藏有九十万册书的图书馆里,他已看不到书的封面和书脊。博尔赫斯在《赠礼之诗》中写道:“上帝以他绝妙的反讽/同时给了我书籍与黑夜。/他让失明的双眼来充当/这座书城的主人,这眼睛只能/在梦的图书馆里阅读/毫无意义的篇章”。
但在视觉世界慢慢失去的过程中,博尔赫斯开始研习盎格鲁-撒克逊古英语,研究斯堪的纳维亚,在他看来,这些享受应归功于黑暗,他甚至写了一本诗集,名字叫《影子的颂歌》。博尔赫斯是短篇圣手,这和他的文学观有关,也和他的身体素质有关,到了晚年。他的创作基本以诗歌为主,因为诗歌能在脑海中记住,并以口述的方式写下来。
读者博尔赫斯
在反智之声甚嚣尘上的今天,博尔赫斯可谓是理想的读者典范。他不仅在写作中编织文本缠绕、向先贤作家致敬的作品,也在日常中身体力行智识生活的愉悦。而这一切,都是以享乐的方式进行的。
博尔赫斯曾说,要是没有书籍这一工具,他无法想象自己的一生。他4岁左右自己能看书时就泡在父亲的图书室里,他不分门类博览群书到了几乎异常的程度。从《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到爱伦·坡到塞万提斯,以及描写高乔武士的《马丁·菲耶罗》,还有工具书《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和十卷本的《钱伯斯百科全书》等等。少年博尔赫斯通过阅读得出结论:生活,他的生活,就是文学。
博尔赫斯曾经回忆一些阅读场景,比如初次阅读《神曲》。当时,他供职于阿根廷一个图书馆,离家很远,每天像如今北京的上班族一样花大量时间在早晚上下班途中,在76路有轨电车上,他对照着阅读西班牙语版和意大利语版的《神曲》,读着读着,他就索性直接读起意大利语原文来。
“书籍对我来说,其亲密程度不亚于手和眼睛。”在他那里,读书是一种幸福,另一种稍少一点的幸福是创作——把读过东西的遗忘和回忆融为一体的过程。不仅如此,他还推崇一遍遍重读。在《私人藏书:序言集》中,博尔赫斯为自己爱不释手的书每篇写了一个短小的序言。这些序言堪称简洁洗练而传神的典范。“让别人去夸耀写出的书好了,我则要为我读过的书而自诩。”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好作家,但我相信我是一个极好的读者;不管怎么说,我是一个敏感而心怀感激的读者。”
文/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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