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9:新食品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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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食品安全职务犯罪相当严峻

2015年08月1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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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周食评

  食品安全领域的失职失责,形势已经非常严峻了。

  上周,最高检通报了近年来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有关情况,其中食品监管部门失职、渎职是重点通报的问题。

  这动了真格的通报,直指背后监管部门失职等职务犯罪。食评君注意到,最高检特意强调,检察机关将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依法查处相关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保护伞”。

  从两个数据对比可以看出端倪。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嫌疑人5212人,起诉12871人。而从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34件,涉案人员共1138人。两者的比例达到10:1,也就是说,每10个涉嫌食品犯罪者背后,就存在一个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

  这实在是一个令人担忧的比例。保障食品安全中,关键之一是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严格监管制度,可这监管环节的缺失和相关负责人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助长了有毒有害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也给后续追责带来了很大难度。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新食品》周刊就关注到食品领域的反腐问题,在《食品行业“反腐记”》中梳理7年来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现背后都有监管不力的影子,涉案公职人员数量呈现逐年增多趋势。王守义十三香的董事长王银良还披露一个怪象,公司在东部某市发现一个大规模造假基地,但打假8年无果。每次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后,屡屡有人通风报信,等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制假者早已闻风而逃。

  检察机关也提到,当前食品安全犯罪多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以及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较大关系。

  究其原因,还是官本位思想作祟。在食品安全事件成为国民性话题的今天,一旦遭曝光,不但会造成民众恐慌,还会损害地方形象,直接监管部门会被追究责任。种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便成了让检察机关也深感头疼的“捂、堵”失责问题。

  此次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虽然取得不菲的成绩,但背后更应该值得深思。在食评君看来,针对刻意隐瞒食品安全事件的执法部门和个人,应按相关法律从严从重量刑,不可轻纵。同时,更应公开食品安全领域的执法信息,形成黑名单制度,让职能部门形成互相监督的长效机制,避免来去匆匆的“运动式”执法。

  □李栋(新京报《新食品》周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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