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周谈
随着甘肃电投、仙琚制药两家公司的定向增发于8月7日获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暂停了近一个月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又拉开了序幕。对于有着再融资需求的众多上市公司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大利好。
但“甜蜜的烦恼”也因此而至。因为经过了6月15日以来的股市暴跌之后,目前上市公司的股价与暴跌前的股价已不可同日而语。许多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较之于暴跌前的价格几乎被腰斩,有的跌得更多。如此一来,那些在暴跌前推出再融资方案的公司,其定向增发价格大都处于倒挂状态。所以,面对再融资的开启,近期一些公司纷纷对定向增发方案进行修改。
比如,8月13日,申万宏源发布公告,对6月13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根据修订的方案,发行价格由原来的每股不低于16.92元下调至不低于12.3元每股。而同样是在这一天,富煌钢构也对定增预案进行了修改,拟以不低于24.62元每股的价格定向发行不超过4650万股。而就在一个多月前,该公司宣布拟以不低于34.60元每股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
当然,毕竟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的一般流程包括了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监管层审核下发批文、核准发行后六个月内发行证券,这期间的时间快则三五个月,慢则一年半载,这期间市场行情的变化是一定会出现的。为此,出现调整定向增发价格是很常见的事情。作为上市公司来说,为了达到再融资的目的,在股价大幅下跌的情况下,随行就市地对定向增发的价格进行调整,可以说是无可厚非。
但这种做法其实存在很大的弊端。那就是对投资者的误导。
因为,在上市公司公布了定向增发价格之后,定向增发价格所在的位置,往往会被很多投资者误认为是公司股票的价值所在位置,一些投资者会认为这个价格是上市公司及其有关机构会坚守的价格,投资者会因此认为在这一价格附近位置买进股票是安全的。但上市公司将定向增发的价格下移,投资者之前买进股票的依据也就不存在了,投资者不得不面对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
由于定增价格的调整,又牵连到投资者决策的对错,而且,同样更关乎定增对象的选择,因此,这种对定向增发价格的调整还是应该尽量避免。而如果要做到这一点,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在制定定向增发方案时应当更多地选择“发行期首日”为基准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而“定价基准日”则有三个选择,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的首日”。
目前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更多选择的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其好处就是发行价格确定,之后,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各种利好来刺激股价上涨,以保证定向增发的实施。
如此一来,参与定向增发的特定对象实际上是拿到了一笔福利,特别是在行情向好的情况下,这几乎是一种利益输送。但问题是一旦行情逆转,再融资方案的修改也就不可避免,有的公司甚至只能被迫放弃再融资计划。
但如果选择“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基本可以实现随行就市,不存在发行价格倒挂的问题,至少发生倒挂的可能性较小,这样就不会因为发行价格的问题而延误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而且也能够避免股价操纵与利益输送。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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