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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美国化的英国》

从狄更斯到罗琳的转移

2015年08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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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奏之旅”——由美国国务院教育文化事务局以及林肯中心爵士乐社组织。

  这是一部雄心之作。对现代英国文化的定义依赖于对美国文化的理解,英国的现代主义是在与“美国化”的谈判、认同和否定关系中形成的。“美国化”的概念早在20世纪初就完全代表了“现代性”这个概念,而且它比“现代性”更加具体,因为它的名称已经指明了它的榜样。值得一问的是,“现代主义”与“现代性”的关系又是什么?在作者看来,“现代主义”恰恰是骨子里反对“现代性”或曰“美国化”的。

  《被美国化的英国》

  作者:(美)吉纳维芙·阿布拉瓦内尔

  版本:商务印书馆2015年6月

  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进入20世纪如何重新塑造自己,以应对美利坚合众国引发的恐惧和幻想?作者通过对大量史料的钩沉梳理以及研究与分析,揭示了20世纪上半叶英国人直面美国文化入侵而生发的焦虑和担忧。作者通过文化批评家F.R.利维斯和T.S.艾略特的作品折射出英国人围绕着美国的争论。通过对电影、回忆录、小说、诗歌以及期刊等大量史料的分析,作者展现了英国现代文学和现代文化如何在与美国文化的纷繁而复杂的权衡较量过程中进一步确立自身民族文化认同的定义。

  19世纪,大英帝国最耀武扬威的世纪,也是英国文学最繁盛的世纪,马车夫、看门人和女仆都是小说读者,不少家庭妇女执笔写作,就连维多利亚女王少时也写过小说,当代童书作家评价说:“如果维多利亚没有成为女王,她可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说家。”在当时,“英国文学”无远弗届,相对而言,美国作家对英国的“文化输出”则乏善可陈。1869年,将“文化”定义为“光明与甜美”的英国人马修·阿诺德,认为美国人“知识平庸”并且“普遍缺乏智慧”。概而言之,国家实力决定国际话语权,在“英国人的世纪”里,谈“美国文化”可能会让英国人喷饭,谈“美国文学”则足以让美国人自己心虚。

  可是,随着帝国权力的转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事情起了变化。穷下来的英国渴望着美国的财富,如《唐顿庄园》中的经典台词:“我必须钓个女继承人,哪怕是个美国人,也在所不惜。”凭借经济实力,美国取代了英国的老大地位,并开始执掌文化权力。与以往的帝国不同,美国的开疆拓土主要体现为媒体与文化的帝国主义,它温和如水又步步进袭,商业化、大众化、娱乐化,如新的复仇女神,又如新的三位一体。那么,面对日益强大的美利坚,日益没落的不列颠如何才能另辟蹊径、在文化方面进行抗衡?

  英国的“自卫”

  用“现代主义”反对“美国化”

  《被美国化的英国:娱乐帝国时代现代主义的兴起》是一部雄心之作,作者希望分析“英国如何根据其对美国的理解而重塑自身的一种探索”,同时也是对“英国的文学现代主义如何通过这种重塑而发展和变化的一种探索。”听起来学院气质颇浓,佶屈聱牙,其实说的无非是:对现代英国文化的定义依赖于对美国文化的理解,英国的现代主义是在与“美国化”的谈判、认同和否定关系中形成的。“美国化”的概念早在20世纪初就完全代表了“现代性”这个概念,而且它比“现代性”更加具体,因为它的名称已经指明了它的榜样。值得一问的是,“现代主义”与“现代性”的关系又是什么?在作者看来,“现代主义”恰恰是骨子里反对“现代性”或曰“美国化”的。

  英国人并非铁板一块,对于美国的爵士乐、好莱坞、美国式生活方式,大多数精英持激烈抵抗态度,而大多数工人阶级则趋于接纳和享受。“美国化”使物质和消费的鸿沟渐趋平缓,英国的阶级序列有所松动,为了对抗这一趋势,精英们更要自我赋权和自我标榜,现代“品位”的分层之复杂,近似于昔日的爵位和纹章。美国有“高雅”(high-brow)和“低俗”(lowbrow)加以区隔,英国还专门发明了“中庸”(middlebrow)一词,用以指代中产阶级的趣味。在文学界,英国的“现代主义”面目模糊,即便像福斯特、伍尔芙这样的经典现代派作家,在“实验性”方面也比乔伊斯、斯坦因或意大利的未来主义要“温和”。但是,在英国,现代主义基本不是用来阅读的,《荒原》、《尤利西斯》、《到灯塔去》这些作品只有极少的读者群,还包括部分附庸风雅者,至于庞德,大部分阅读公众甚至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约翰·凯里在他的《知识分子与大众》里也提醒人们,我们视为现代主义经典的,也就是那些高深莫测、晦涩难懂的大部头们,实际上来源于一小撮知识分子的“反大众阴谋”。为了重新获得对文化的控制权,他们“发明”了现代主义,也就是抛弃大众所喜爱的现实主义、抛弃逻辑连贯性,以难懂的语言、陌生的主题、高傲的态度从事创作实验,这些文学有意地排斥大众、维护小众,骨子里透着精英们对“天生贵族”身份的自诩。在凯里开列的“政治不正确”的长长名单上,《被美国化的英国》中罗列的名字几乎全部上榜:D.H.劳伦斯、T.S.艾略特、弗吉尼亚·伍尔芙、詹姆斯·乔伊斯、亨利·詹姆斯、H.G.威尔斯、乔治·奥威尔。

  除了“现代主义”,英国人在文化上的“自卫”,还体现在对“英语研究”的建构上。英国和美国共用一种语言,这是英帝国主义的遗产,不过在英国的精英们看来,这是绝大的不幸。在F.R.利维斯等人的提倡下,英语与民族主义再次发生联系——上一次还是在都铎王朝的宗教改革期间。于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人文研究的中心学科从经典研究变成了英语研究,而英语原来只是边缘性学科,是为那些“不懂希腊文的人”、“女人”、和“要成为中小学校长的二等和三等男人”预备的。

  “抗衡”的尴尬

  “美国化”正在重组英国

  本书作者吉纳维芙·阿布拉瓦内尔给了利维斯颇大的篇幅,意图证明:利维斯的研究“有——而且这是重点——一种英国的传统”,利维斯的美学具有“明显的民族主义框架”。在他的名作《伟大的传统》中,康拉德和詹姆斯都是后来才入籍成为英国公民的,这种选择具有深意。而从主题上说,利维斯对劳伦斯情有独钟,因为劳伦斯对英国风景的眷恋以及对工业文明的恐惧,继承了华兹华斯、狄更斯那一路的对“快乐的老英格兰”的乡愁。是啊,当大英帝国的集体想象从“强大辽阔的日不落帝国”后撤,唯有“传统”的历史厚重感可以打击美国的软肋。利维斯认为:真正伟大的小说的作用在于为现代世界提供一个有意义的范例,以说明如何成为一个英国人以及由此如何做人。

  世易时移,当“现代主义”遇到“后现代主义”,才知道后者的解构、模仿和重组能力是多么强大。美国聪明地将学科划分为“英国文学”和“美国文学”,每一位英国先贤附近,总能找到一位美国圣者。从体量上说,当代英国文学已经完全不能与美国文学相抗衡,所以英国的“布克奖”小气地排除了美国作家。值得一提的是,技法上一点也不“现代主义”的《哈利·波特》,成为世纪之交得到最广泛阅读的英国小说,这个盛况唯有1840年狄更斯的《老古玩店》可以比拟。《哈利·波特》展现了两个世界,一个现代技术世界,也就是麻瓜们的世界,是美国化了的英国人的世界;一个古老的传奇世界,也就是大小魔法师的世界,是纯正的英国人的世界。阿布拉瓦内尔试图说明,推广一个古老的、怀旧的英国,这个伟大的英国文学传统,英国女作家罗琳做到了。

  《被美国化的英国》一共五章,探讨的分别是美帝国主义、爵士乐、好莱坞、利维斯和艾略特。其中,对利维斯的分析与对艾略特的文本细读,颇有作者心得和神来之笔,于总体框架佛如天外飞仙——关联不大而又引人入胜。爵士乐和好莱坞两章,由于只是从经典作家的非经典文本中撷取材料,显得力有不逮。“被美国化的英国”无疑是个绝好的题目,不过作者只是在文本中打转,也实在是可惜。就作者重点论述的“现代主义”时期而言,只讲英美显然是不够全面,因为法国其实一直是第三只角,发明了“美国化”一词的波德莱尔是法国现代主义文学的鼻祖,另一位英国文学巨人王尔德则俏皮地说过:“好美国人死后去巴黎”,理解英国现代文化的构建固然要通过美国这面镜子的反射,似乎也少不了法国这面镜子的折射吧。插一句,书中未曾提到牛津教授托尔金和他的《魔戒》,才是真正令我惊诧之事。

  □马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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