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新京报记者8月28日获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此前对北京恒泰利通皮草服饰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存在虚开发票1.7亿元等涉税违法行为。
2011年4月至9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北京恒泰利通皮草服饰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件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期间,周某与徐某为使徐某担任股东的恒泰利通少缴税款,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恒泰利通虚开用于抵扣公司进项税款的农产品收购代开发票68份,并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虚开发票金额达1.7亿余元,抵扣税款金额共计2219.6万余元;经查,上述68份发票系伪造。
税务部门将恒泰利通上述虚开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4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某做出刑事判决:周某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责令周某退缴税款2219.6万余元,上缴国库。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将继续严厉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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