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据中国之声报道,两年前,建筑商翁怀胜为江西诺曼特公司建设厂房。没多久,公司资金短缺,翁怀胜又为其借款作担保,底气来自于11本房产证。然而,江西余干县房管局发给其公司的11本房产证之下,并没有一栋真正经过竣工验收的房子。主抓重点招商项目的副县长称,为未经竣工验收甚至根本不存在的房子办理房产证,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为根本不存在的房子办理房产证不违法,让人瞠目。尽管逻辑混乱,但涉事官员的意思挺明晰:该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给招来的,而招商引资企业享受“超国民”政策,是通行惯例,如可重点支持、特事特办。在此语境下,“没有条件也要上”也就不奇怪。没房子能办证,应该是该县对“重点项目”作“重点支持”的一种体现吧?
“不违法”,是因为“县里许可的”,但县里的“许可”就等于合法吗?当地的相关做法,让人看到的仍是“边建设边审批”模式的影子:在审批中先盖上“提前合格”的戳儿,大不了后来出问题再补办手续。但“合格”既被预设,项目会遗留多少问题、埋下多少隐患,谁能说得准呢?现实中,太多安全生产事故中,都存在违法许可的问题。
诺曼特的11本房产证,让我们见证了啥叫“真的假房产证”:说它是假的,不正确,因为确实是政府发的,而不是从假证贩子那里买的;说它是真的,也不对,因为房产证是只代表有证,不代表有房。“真的假房产证”,是地方政府滥用权力、私设“许可”的能量制造的神话,更是笑话。而最可笑之处则是,官员一本正经地将“县里许可不算违反法律”的荒诞逻辑讲得一本正经、有理有据。常言说“无知者无畏”,那这荒诞剧究竟是“无知无畏”,还是“有知无畏”呢?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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