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开设赌场,致电熟人邀约参赌,涉案数百万元;所受指控与红会及其干爹王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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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明日,因网络炫富成为“红人”的郭美美将在东城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其涉嫌开设赌场罪。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郭美美被控组织参与两起开设赌场案件,涉案数百万元,因此将面临最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前有媒体称,郭美美与其干爹王某及红会的关系,将因此次受审“大白于天下”,但从其被指控的事实来看,郭美美此次受审与红会及其干爹王某并无关系。
参与赌球牵出开设赌场
2011年,当时实名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郭美美因网络“炫富”,成为网络“红人”。而她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则是在2014年7月的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北京警方打掉一个赌球团伙,参与赌球的郭美美被控制,随后因涉嫌赌博罪被东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查明,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3年2月,郭美美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
随后,郭美美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请专业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朋友”上门赌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
赌资超百万“抽水”牟利
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与其参与赌球无关,而是开设赌场。
据了解,此次检方指控郭美美的犯罪事实共两起:第一起是郭美美与其外籍男友开设赌场牟利,第二起是郭美美与另外一男子开设赌场。在起诉书中,第一被告人是郭美美,第二被告人赵晓来在开设赌场的过程中主要负责提供POS机等工具。
目前,郭美美的外籍男友尚未归案,而第二起犯罪事实中的涉案男子已被另案处理。经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 背景
网络炫富将红会拖入舆论漩涡
郭美美首次进入公众视线是由于“炫富”。
2011年6月21日凌晨,微博名为“郭美美baby”、实名认证信息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用户发布了这样一条博文:“小白限行把小MINI开出遛遛~开着有点不习惯”。
这一博文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转载,迅速成为微博关注的热点。有网民查阅此微博,发现博主之前曾发布大量“炫富”微博,包括展示名包、豪宅、豪车的图片。
因其采用了虚假的微博实名认证身份,引发舆论对于红十字会捐款去向问题的讨论与猜测。郭美美本人其后在微博中证实,其并非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而是就职于与前者合作的另一个名称相近的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也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在网络炫耀奢华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的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
2011年6月22日上午,“郭美美Baby”的实名认证被新浪微博取消,闹剧也以郭美美微博致歉结束。虽事实如此,但红十字会公信力严重受挫,拖累筹款数额暴跌。
2012年8月,郭美美及其母亲郭登峰现身某电视节目。郭美美在节目中称,中红博爱股东王某是其“干爸”,豪车玛莎拉蒂由王某赠送。
2014年7月,有消息说王军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目前警方调查的账目并未与郭美美案有任何瓜葛,警方也未对王军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从检方目前的指控来看,起诉书指控郭美美的犯罪事实也未涉及红会和王军,仅限于其涉嫌开设赌场罪。
■ 追访
郭美美或面临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开设赌场罪中的“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赌博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检方的指控,郭美美开设的赌场两起犯罪事实涉案数百万元,其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
在认罪态度方面,据了解,郭美美目前对指控的大部分事实不予否认,但是郭美美表示,涉案的一些事情并非自己所为,责任也不完全在自己身上。
参与郭美美赌局的证人在案发后表示,他们是在接受郭美美的邀请后参与赌博,一名姓朱的赌友表示,在郭美美的赌局里,自己在2个小时里就曾经输掉40万元,并被郭美美要求写下欠条。
在郭美美案开庭前,房祖名、尹相杰、张默等名人均已经获刑,这些名人的案件均是当庭宣判,那么郭美美案件是否也会当庭宣判呢?
据统计,这两年法院审理的明星涉毒案件,大多是适用简易程序,也往往是当庭宣判。
与上述案件不同的是,郭美美案件将采取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案件将由三名法官或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此案证据较多,但预计当天内可以审理完毕,并且不排除当庭宣判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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