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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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管教”和“虐打儿童”该怎么区分?

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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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据报道,有网友爆料称,福建宁德霞浦县一名女孩遭父母虐打,父母被带去调查后,小女孩再遭毒打。对此,霞浦县公安局表示,经调查,涉案父母确实打了小女孩,但属正常管教范围。

  很显然,看过图片和视频的市民觉得这就是虐打。但当地警方认为,目前还只属于“正常管教”。大家的感受和当地警方的感受出现了分歧,于是当地警方被推进舆论场“炙烤”。是“正常管教”还是“虐打儿童”,我们普通人也说不清楚的,因为我们不明白标准在哪里。

  可能对于警方来说,衡量是不是“虐打儿童”,只能是视伤情来判断。用针头扎孩子,用开水烫孩子等明显的伤害都可以看出来,那些不能明显看出来的呢?

  正如这起引发质疑的打孩子事件一样,警察说,母亲无法约束孩子,只是用皮包带子将孩子绑住。这个标准在国外自然是属于虐待,但是在国内属于不属于呢?

  期待“教育孩子”和“虐打孩子”标准更加细化,让这样的事情不再纠结,以便让民众和警方有判断和把握的标准。□郭元鹏(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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